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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宣贯会

索引号 11640122317781343T/2026-0005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4-28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规则和标准宣贯
关 键 词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普法宣传工作,压实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药品购销、储存、使用全流程管理,筑牢群众用药安全防线,近日,贺兰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药械负责人召开《条例》专题宣贯会。

前期,我局广泛动员辖区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常态化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宣传标语,全方位、多角度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让《条例》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地生根。

宣贯会上,执法工作人员围绕《条例》修订背景、核心条款、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细致解读。同时结合日常监管执法案例,针对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合规经营、不良反应上报等高频重点内容逐一讲解,明确经营使用规范、风险防控要点与违法违规法律后果。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答疑,引导各单位规范内部管理。

会议要求,各药店、医疗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学细悟《条例》内容,把法规要求融入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全过程;严守药品安全底线,坚决杜绝不规范经营使用行为;持续做好内部从业人员法规学习培训,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全县药品市场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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