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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两小一室”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

索引号 640122-143/2017-29689 文 号 贺市监药字〔2017〕118号 发布日期 2017-09-25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食品和药品安全
所属"五公开" 关 键 词

  根据自治区食药局《关于开展“两小一室”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宁食药监〔20178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从201751日开始,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两小一室”(即“小药店”、“小诊所”、村卫生室)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前,整治工作已经进入对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的攻坚阶段,争取“开好头、收好尾”,现就将正在进行的此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药品经营企业164,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0家,药品连锁公司1家,药品零售企业154(含单体药店79家、药品批发公司下属门店57家、药品连锁公司连锁门店18家。目前歇业6家)。 

  (二)药品使用企业139家(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4家,民营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4家、村卫生室68家。卫生服务站、口腔诊所和个体诊所等61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细化任务。 

  制定下发《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两小一室”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迅速召开专项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监管所所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细化了任务。 

  (二)迅速部署,认真自查。 

  结合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如自治区食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宁食药监[2015]231号)文件精神。通过局里建立的QQ群、涉药企业微信群和电话形式,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提出要求。要求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充分领会文件精神,立即行动,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整改到位。并要求企业在门头电子屏上宣传专项整治内容、执业药师和合理用药主题,店堂张贴已经下发的执业药师服务内容等宣传画,营造打击药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声势,形成威慑力。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1、结合辖区实际监管情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由药械科牵头,进行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已经安排开展的各项专项工作全面开展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药品零售企业等涉药企业的检查(重点即“小药店”、“小诊所”、村卫生室),并将专项检查与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执业药师虚挂兼职违规行为整治行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和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相结合,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全面排查,更新企业及质量管理人员信息并机型登记管理,建立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基本信息表,做到情况明确、底子清楚,为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2、要求检查人员按照文件要求,重点检查企业供货资质及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企业所经营使用药械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购销存记录是否完整和追溯性、是否按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专管药品、是否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药械、“私配制剂”和“回收”药品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储存疫苗等冷链产品及阴凉贮存药械。并认真检查各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人员是否严格在岗履职、企业近几年是否出现过药品质量事故和严重不良事件等,通过检查,全面的掌握药械经营使用企业药械质量管理情况,为后续监管和依法处理提供可靠消息资料。 

  3、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工作要求和一检查标准,强化对5个基层市场监管所的工作指导。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执法联动。对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对查证属实的药品经营使用企业严格按照区局文件要求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已经检查大小药店116家、小诊所49家、村卫生室68家,立案4起,结案4起,罚没款0.5138万元。责令整改企业21家,约谈企业15家,现场规范企业47家,正在调查处理7家企业。 

  三、存在的问题 

  1、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不全、药品来货票据和药品包装批号不一致、未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贮存药品等 

  2、部分零售药店配备的药学技术人员到岗率不高,发挥作用不明显、药品质量管理能力较弱、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专管药品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在销售该类药品时登记购买人身份证信息有缺失现象。 

  3、对供货方供货资质审核把关不严,索要证明材料不及时,建立档案内容不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对涉药涉械经营使用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从思想上提高企业药品质量管理意识,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加强与行政审批服务局、卫生行政管理机构、社保部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加强协作,建立有效的联+防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三是继续通过部门间协作,利用信用诚信评定、定点医保评审等手段,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大力整治和规范从业行为,清除不良记录人员“再从业”顽疾。四是对存在问题较多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到位,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增加检查频次,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和合理用药态势,杜绝药品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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