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强化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11月5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县医药连锁企业行政约谈会。会议通报了近期药品流通监管情况,并重点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提出明确规范要求。

会议指出,零售药店作为药品供应的重要终端,其经营行为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前,个别药店在经营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不严、处方药销售不规范、药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给群众用药安全带来潜在风险。
会议强调,各零售药店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从业行为。同时全面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执业药师违法“挂证”及处方药销售不规范等违法经营行为。
会议要求,各药品企业立即对所有注册在岗的执业药师进行排查,确保“人证相符”、在岗履职。对于发现的“挂证”行为,立即整改,主动清退“挂证”人员。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确保其提供规范、专业的药学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下一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大数据监测等多种手段,对零售药店进行常态化监管。对于查实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将依法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纳入信用记录“黑名单”;对涉事药店,将依法严肃查处。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12315等渠道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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