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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三无食品”消费者现场获赔500元

索引号 640122-143/2020-0003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3-27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12315举报投诉办理满意度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三无食品

近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通过电话即时处理一起消费投诉,消费者获赔500元。

“请问,购买到没有任何包装标识的面包,怎么办?”

3月20日,贺兰县12315工作人员接到一起消费者在超市购买面包,检查生产日期时发现面包无正规包装,怀疑是三无产品的电话举报投诉。

“您确定你购买的面包是三无食品吗?您保存有购物凭证吗?”

“我现在就在他们超市,请你们现在就来处理这件事情!”

“我们是12315投诉受理中心,调度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可能需要时间,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收集并固定违法证据,建议您先用手机拍摄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照片,以便执法人员到场后依照《食品安全法》为您索赔,同时在收集证据时请注意保护好自身安全。”

12315工作人员在指导该消费者收集证据的同时,电话联系了该超市负责人,在核实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属实后,要求该超市按照《食品安全法》先行赔付消费者500元。12315已将该起投诉转至辖区市场监管所,待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违法行为后视情节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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