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金先生于2019年10月19日在某汽车4s店欲购买大众polo,预交了1000元订金,当时销售顾问承诺订金可退。但由于金先生本人原因,最终未购买大众polo;金先生于2020年2月份到店协调退款,并将付订金时签订的购车协议和收据交由销售顾问,通过OA程序进行退款,但金先生一直到2021年3月中旬也没有收到订金退款,又先后数次催促,均未果,后经贺兰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调解后,将历时一年多的订金最终退还给金先生。
案例警示: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以案释法:
定金”与“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法律上的含义却截然不同。
一、什么是“定金”和“订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定金具有法律效应,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按照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给付定金方不履约,无权要求返回;收受定金方不履约,双倍返还。
订金指的是买卖双方有意交易,买卖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
订金不同于定金,订金视作预付款,没有法律效应,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订金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未能履行的情况下,不管哪方违约,订金原数返回。
二、定金与订金有哪些区别?
1、概念不同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2、违约责任不同
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三、交定金要注意什么?
1、交定金不能用口头协议
在买卖交易的时候,交定金时只是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的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当增强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很多时候一些消费者在与买方签订认购合同时,会向买方交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没有想到在交易结束后向买方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2、注意定金条款的陷阱
一般情况下,双方虽然是订立了定金条款,但是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会生效,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写明买卖双方违约的责任,谨防有的不良商家利用消费者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3、将退定金写进协议书
在购买商品时,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为大多数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如果不能保证之后买卖交易顺利进行,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将退定金的相关条款写入协议书中。到时按协议书中的规定解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同时还要索要并留存好带有买方公章的正规发票或者收据以及相关的买卖合同,作为发生消费纠纷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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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