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12315举报投诉办理满意度

2024年8月份消费投诉举报要情

索引号 11640122317781343T/2024-0011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9-14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12315举报投诉办理满意度
关 键 词 投诉举报

一、本月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15、12345、办公电话、微博、信函等途径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   802件(其中投诉666件,举报58件,咨询建议求助19件,表扬1件),较上月减少165件。已办结670件,办结率83.54%,微博投诉3件,书信投诉5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投诉举报受理渠道来看,全国12345智慧银川平台受理572件;全国12315平台受理172件;信访与举报信箱受理55件,微博受理3件,诉转案0件。

网监股办理38件,办结37件,办结率97.37%;分派德胜所受理358件,办结265件,办结率74.02%;习岗所受理358件,办结323件,办结率90.22%;金贵所受理12件,办结9件,办结率75.00%;暖泉所受理22件,办结22件,办结率100%;药械所受理14件,办结14件,办结率100%。

二、特点分析

(一)本月有关食品类投诉共受理78件,食品餐饮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主要投诉的问题有:一是购买到过期或者变质的食品;二是在店内就餐或者网络平台点餐时,发现食物不洁或者混有异物;三是餐饮场所卫生条件差、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

(二)本月有关汽车类投诉共受理59件,主要涉及汽车售后和汽车质量、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不履行消费承诺、经营者发生变动后消费者“三包”权益无法保证、维修质量差、汽车欺骗消费,虚假宣传等问题。

(三)本月有关其他商品及服务类投诉共受理352件。主要包括商品价格过高、商家欺骗消费、隐瞒产品质量问题、推脱不履行售后服务、停车场收费不合理、电梯故障等问题。

(四)本月共收到投诉举报信51件,办结11件,撤诉4件,较上年同期(2023年7月共收到投诉举报信9件)同比增长466.66%。投诉内容大多为食品执行标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食品包装违反《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11》,伪造商品条码、食品包装内存在异物、腐烂变质,以及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

三、表扬

市民李女士于2024年8月23日购买首映国际影城22:30的电影票花费50元,表示购买后发现地址购买错误,与电影院协调退票,多次拨打电影院电话但无法接通,市民不认可,要求尽快退票。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男性工作人员联系市民处理问题,处理过程中解答专业服务态度佳,李女士希望部门核实对该名工作人员提出表扬。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核实,已致电诉求人,感谢对执法人员工作的认可,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秉持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扎实做好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四、节假日消费提示

中秋节来临之际,贺兰县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理性消费、谨慎出行。

(一)谨慎购买

中秋将至,月饼开始热销,消费者购买月饼时应注意查看月饼包装上的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等信息,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月饼本身是否有变质现象。

(二)理性购物

面对打折优惠、精美包装等营销手段要保持理性,按实际需求选购。仔细阅读商场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则、时限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购买,切勿因打折而盲目选购,做到明白、理性消费。

(三)杜绝浪费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管理较规范的餐饮场所,留意是否明码标价,要按需点餐,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结账时要仔细核对消费账单明细,避免误收或多收餐费。同时,要索取发票和相关凭证,以备发生消费纠纷、食品安全问题时,作为消费维权的重要证据。

(四)留存证据

消费者在购物后要索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快速维权。如纠纷不能解决,可以拨打0951-12345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