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月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15、12345、办公电话、微博、信函等途径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710件(其中投诉645件,举报55件,咨询建议求助10件,表扬0件),较上月减少20件,2024年11月共受理703件,同比上涨0.42%。已办结574件,办结率80.84%,书信33件,微博0件。
从投诉举报受理渠道来看,全国12345智慧银川平台受理166件;全国12315平台受理503件;信访与举报信受理33件,微博、抖音平台受理0件,诉转案4件,2025年截至11月份诉转案累计共25件。

网监股受理91件,办结91件,办结率100%;分派富兴街道所受理308件,办结208件,办结率67.53%;分派习岗所受理278件,办结250件,办结率89.93%;分派金贵所受理9件,办结9件,办结率100%;分派洪广所受理12件,办结12件,办结率100%;分派立岗所受理4件,办结4件,办结率100%,分派常信所受理27件,办结27件,办结率100.00%。
二、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热点排行前十


三、总体特点分析
(一)本月有关食品类投诉共受理92件,食品餐饮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主要投诉的问题有:一是购买到过期或者变质的食品;二是在店内就餐或者网络平台点餐时,发现食物不洁或者混有异物;三是餐饮场所卫生条件差、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四是购买的预包装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
(二)本月有关汽车类投诉共受理87件,主要涉及汽车售后和汽车质量、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不履行消费承诺、经营者发生变动后消费者“三包”权益无法保证、维修质量差、汽车欺骗消费,虚假宣传等问题。
(三)本月有关其他商品及服务类投诉共受理266件。主要包括商品价格过高、商家欺骗消费、隐瞒产品质量问题、推脱不履行售后服务、停车场收费不合理、电梯故障等问题。
(四)本月共收到投诉举报信30件,办结25件,较上年同期(2024年11月共收到投诉举报信17件)同比上涨43.33%。投诉内容为食品执行标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食品包装违反《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11》,伪造商品条码、食品包装内存在异物、腐烂变质等。
四、典型案例
诉求人唐先生在实体店购买鞋子,咨询销售人员鞋子是否为皮革材质,销售人员明确告知该鞋子为皮革材质,为保障自身权益,唐先生提出在购物票据中注明 “鞋子材质为皮质”的要求,但遭到销售人员拒绝,对方表示无法提供该类书面承诺。诉求人对商家未提供材质书面确认的行为不予认可,提出退费申请被拒绝。经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常信所工作人员调解,该鞋店同意其要求,办理了退货退款,同时对该鞋店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在以后的服务工作中提高服务质量;诉求人陈女士通过直播间购买牛腩,收到货后查验时发现并非其所购买部位,随后拒收处理,但是商家并未退款。经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贵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退还176元,双方已达成和解。
五、消费提示
临近年底,消费季即将来临,线上线下各类促销活动增多。广大消费者应科学、理性消费,有效规避消费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理性规划,按需消费。面对商家纷繁复杂的促销活动、直播带货的即时渲染,消费者应保持清醒头脑。建议提前梳理实际需求,制定购物计划,避免在“限时优惠”“低价秒杀”等宣传攻势下冲动消费。特别是对于“分期付款”“免息贷款”等信贷消费方式,务必充分评估自身还款能力,防止过度负债。
(二)选择正规,查验资质。无论是线上网购还是线下购物,都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平台或商家进行交易。线上购物时,请注意查看网店资质、商品详情、用户评价等信息。线下消费时,对于预付式消费(如美容、健身、教育培训等)务必提高警惕,仔细考察经营者口碑与经营状况,避免大额、长期预付。
(三)明晰规则,防范陷阱。参与促销活动前,请仔细阅读活动规则、使用期限、退换货条件等条款,特别留意优惠券、定金、赠品等的使用限制。对于商家“先涨价后打折”、虚构原价、虚假宣传等价格欺诈行为要保持警惕。不要轻信“全网最低价”“史上最优惠”等绝对化宣传用语。
(四)注重安全,保护隐私。线上交易务必通过平台官方渠道进行支付,不轻信卖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或二维码,不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线下消费也要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不随意填写来历不明的问卷调查。收到快递后,妥善处理含有个人信息的包裹面单。
(五)留存凭证,依法维权。消费过程中,请注意保存好商品宣传页面、促销承诺、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发票或电子票据等有效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或平台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及时拨打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