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月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15、12345、办公电话、微博、信函等途径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844件(其中投诉741件,举报84件,咨询建议求助19件,表扬0件),较上月增加134件,2024年12月共受理727件,同比上涨16.09%。已办结662件,办结率78.43%,书信51件,微博0件。
从投诉举报受理渠道来看,全国12345智慧银川平台受理187件;全国12315平台受理606件;信访与举报信受理51件,微博、抖音平台受理0件,诉转案4件,2025年截至12月份诉转案累计共29件。

网监股受理49件,办结49件,办结率100%;分派富兴街道所受理415件,办结255件,办结率61.45%;分派习岗所受理327件,办结310件,办结率94.80%;分派金贵所受理13件,办结12件,办结率92.31%;分派洪广所受理5件,办结4件,办结率80.00%;分派立岗所受理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分派常信所受理33件,办结30件,办结率90.90%。
二、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热点排行前十


三、总体特点分析
(一)本月有关食品类投诉共受理89件,食品餐饮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主要投诉的问题有:一是购买到过期或者变质的食品;二是在店内就餐或者网络平台点餐时,发现食物不洁或者混有异物;三是餐饮场所卫生条件差、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四是购买的预包装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
1.本月有关汽车类投诉共受理91件,主要涉及汽车售后和汽车质量、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不履行消费承诺、经营者发生变动后消费者“三包”权益无法保证、维修质量差、汽车欺骗消费,虚假宣传等问题。
2.
本月有关其他商品及服务类投诉共受理389件。主要包括商品价格过高、商家欺骗消费、隐瞒产品质量问题、推脱不履行售后服务、停车场收费不合理、电梯故障等问题。
(二)本月共收到投诉举报信51件,办结17件,较上年同期(2024年12月共收到投诉举报信18件)同比上涨64.70%。投诉内容为食品执行标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食品包装违反《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11》,伪造商品条码、食品包装内存在异物、腐烂变质等。
四、典型案例
本月共收到传销类投诉咨询件10件,其中以通过介绍工作的方式进行传销、西部大开发扶贫项目、以及饭店内聚众开会进行传销活动三种方式较为普遍。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西部大开发项目涉嫌传销,应谨慎甄别,同时应警惕高收益诱惑,凡宣称“保本高息”“躺赚分红”“稳赚不赔”的项目,尤其是收益远高于正常投资水平,均涉嫌金融诈骗;注意拉人头模式,若项目要求交纳费用成为会员或代理,并鼓励发展下线,以发展下线的人数或业绩作为主要获利依据,则符合传销特征;保护个人信息,避免在不明来源的平台或活动中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或传销活动。若发现疑似传销行为,请及时拨打0951-12345并保留相关证据,提供具体地址以便执法人员上门核查,协助执法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五、年报提示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年报工作已经开始,经营主体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随着年报季来临,年报诈骗分子也悄悄开始活跃起来。在此提醒:年报不收费,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诈骗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2.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3.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4.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5.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