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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0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5年,在贺兰县委、县政府及区、市各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贺政办发〔2015155号)精神,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认真推行信息公开,使社会公众享有更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我局坚持把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专门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并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问责机制,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高度重视,主动公开部门信息

(一)利用各类载体,及时公开局务党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在机关办公楼门厅专门设置信息公示栏,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将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政务大厅办事事项、咨询电话予以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制作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展板,将本局人事、财务、党务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公示,并设置专门的投诉举报信箱悬挂于办公大楼醒目位置,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在区药监、质监、工商网站、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系统公开全县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市场整治等各类工作信息,2015年由各级网站公开的工作信息达130余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认真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运行按照县编办的要求,对全局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共梳理行政审批10项、行政处罚787项、行政强制32项、行政检查4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类18项,共计903项行政权力,整理各类法律、法规、规章318部。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流程图》,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和其它权利等903项职权名称、依据、行使责任人等内容,规定每个工作环节办理程序和要求,市场监管人员权力行使有了固定的“路线”和“规矩”,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将全局一般程序案件通过宁夏红盾信息网(http://www.ngsh.gov.cn)和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nxfda.gov.cn)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系统模块对全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止20151231日,已公示2015年已办结的一般程序案件107起。 

(三)、大力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打造企业诚信体系。按照《企业信息公示管理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企业及个体户信息公示工作。通过宁夏红盾信息网(http://www.ngsh.gov.cn)的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宁夏)模块,将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信息进行公示。截止目前,已完成2013年企业信息公示1976家,公示率81.99%2014年企业信息公示2436户,公示率80.16%,完成了对未参加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1189户企业进入“异常名录”的审核录入工作。先后开展了企业公示信息及出资信息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的原则,完成了对35家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51家企业出资信息定向抽查,92家企业及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公示抽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四)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我们通过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1.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要求,建立了“全面覆盖、职责明确、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五月底前,结合各市场监管所的实际分布,已将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区域划成5大片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划分成18个中片区,在中片区又安排30名监管责任人负责相应小片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把全县3252家食品经营单位划进网格监管,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管执法痕迹化、层级管理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下移监管重心,消除监管盲区,确保责任落实,真正实现“店店入网格,户户专人管”。并将监管示意图张贴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服务大厅内。 

2、加强贺兰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在全县各大中型超市、所有保健品、化妆品经营场所、药品经营场所张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标识牌,公开相关投诉举报电话,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监督。同时,通过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质量警示等。 

3、认真做好食品药品抽检工作。2015年共完成食品抽检140个批次,其中:餐饮环节53个批次,流通环节7个批次,生产环节80个批次;完成药品抽检88个批次,医疗器械抽检11个批次,并将抽检结果交由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向社会公示。 

4.不定期在地方媒体公布食品药品监管重要信息。如2015820日在银川晚报、宁夏法制报、新消息报等报纸刊登《贺兰取缔一羊杂碎黑加工点》,2015830日在新消息报刊登《“老苗”和“老苗月”两种月饼的区分》等监管信息。通过电视台,制作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片3期。 

三、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咨询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 

机构改革后,我局有效整合原质检、药监、工商的投诉举报体系,同时将微博投诉、12345受理平台一并整合,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通过电话、微博、12345政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受理群众投诉、咨询,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消费纠纷等方面的问题。截止20151231日,我局共受理12315申诉举报共644件,处理644件,涉及金额206.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1.12万元;受理微波投诉79件,退回6件,处理73件;受理政务督办投诉5件,处理5件;受理12345热线20件,处理20件;受理食品药品申诉32件,处理32件,受理质检投诉5件,处理5件,受理书面投诉14件,处理14件。办结率100%,有效地化解了各类消费纠纷和矛盾。 

四、积极应对,妥善处置行政复议及诉讼

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加强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中心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加强政策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升业务水平评。 

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2015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人员、硬件设施等因素的制约,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机构改革后,原我局依托的宁夏红盾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被停用,而我局没有自己对外的政府网站,只能依靠上级业务部门和县政府的网站,导致许多文件和工作信息不能及时发布;二是由于机构改革后,监管任务加大,各部门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的现象,也制约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今后我局将认真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投入和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公开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信息,认真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妥否,请阅示。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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