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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持续发力,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为工作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标准,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在各类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11条。1.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余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26条,市场监管信息73条,公示公告70条,部门文件20条,其他类信息27余条。2.微信微博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2篇,通过微博发布及转发信息104条。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做好案件处罚信息公示,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做到处罚信息即办结即公开。有序公开抽检信息,公示2022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和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抽检信息等。强化消费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12315、12345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情况、月度分析报告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公民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要求办结回复。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及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加强信息审核,统一信息公开职责权限、标准化流程,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发布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四)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一是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发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公示公告等内容,满足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加强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管理,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等内容,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三是通过发放宣传彩页、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机构人员公示栏等方式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在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方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

行政强制

               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不够完善;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更新的时效性、网上答复的及时性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公开水平。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面对公众疑问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进行科学阐释,切实增进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加强信息沟通交流。主动加强与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以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工作和沟通交流和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工作培训,提高部门信息公开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的规范化管理,充实栏目内容,完善相关功能,不定期开展网站安全自查巡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贺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1.依法公开和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2.有序公开抽检信息,公示2022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和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抽检信息等。3.强化消费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12315、12345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情况、月度分析报告等。4.公开对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关于推广提倡使用全生物降解材料替代传统塑料原料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5.按要求公开2022年部门预算和2021年部门决算。6.由于疫情影响,2022年以“‘你送我检 你点我检’食品安全大检测”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未能按计划开展。

(二)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我单位处理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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