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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317781343T/2022-00057 文 号 贺市监发〔2022〕5号 发布日期 2022-02-17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规划计划
关 键 词 十四五

前  言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区、市的相关规划和部署,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十三五”时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市场监管体制完成改革。2015年3月,贺兰县政府整合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机构、职责,组建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局下辖5个市场监督管理所,1个综合执法大队,共6个派出机构,内设股室12个,人员编制91名。在职责调整方面,2017年3月,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将行政许可职责全部移交给县审批服务局。2019年2月,在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又增加了价格监督、知识产权、食盐监管职责,人员编制减少为84名。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围绕“融合队伍凝共识、优化机制提效能、围绕中心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监管体系和执法体制逐步健全完善,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稳步加强,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优化服务,市场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围绕品牌兴县、质量强县战略,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全力推进全县企业品牌建设。截至2020年,全县共有注册商标1758件,其中,全国驰名商标9件,在全区均名列前茅。共有14家企业的18个产品获得宁夏名牌产品称号,获得宁夏名牌产品的企业数量和产品数量在全区22个县(市)、区中名列第一。

加强12315举报网络建设,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深化消费维权“五进”工作,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四级网站,实现了大型商场、超市、市场、景区全覆盖。通过电话、微博、12345政务平台等多渠道受理群众投诉、咨询,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消费纠纷等方面的问题。5年来,共受理各类申诉举报8793 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886.4万元,有效地化解了各类消费纠纷和矛盾,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围绕“两库一公开”建立了配套制度和措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和惩戒机制的落实,规范了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已完成了5个年度、27个批次、1464户个体户、1171家企业的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和出资定向抽查,同时将抽查结果信息进行公示。累计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793条,移出487条,清理“僵尸”企业611户。

强化监管,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建立了党政同责、食安委协调、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完善了县、乡(镇)、村(社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把好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在全县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中开展风险等级评定,按照风险等级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严把食品安全生产关。在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工程,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学习交流等活动,抓重点、树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餐饮服务单位改变传统餐饮加工方式,全面规范厨师及相关从业人员食品加工操作行为。全县已完成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改造1151家,完成达到95%。在食品流通经营户推行索证索票制度,全县食品批发经营户索证索票、进销台帐建立率达到90%以上,食品零售经营户“三合一”台帐建立率达到80%,食品经营户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强化技术保障,用好风险监测手段。先后投入经费200余万元建成以市场、企业自检为基础,县局、基层所快检相配合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监督抽检,按进度完成采样和检验工作,并开展了“你送我检”、“你点我检”便民服务活动。共完成食品快检5038批次,合格率达99.15%。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食用农产品、小作坊、小经营、食品小摊点食品抽检共计2800批次,合格率为98.6%。全力保障药品安全。对全县311家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均达到100%。共查办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经营案件36起,罚没款28.0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案值6万元。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共完成药品186批次、医疗器械52批次,对经检验不合格的6批次中药饮片经营户进行了核查处理。认真开展了执业药师虚挂兼职、“两小一室”药品安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等工作,选择一项。查扣问题药品7批次,并进行立案查处。

依法行政,建立和谐稳定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以无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传销活动等为查处重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5年来,共查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 2101 起,收缴罚没款1105.81万元。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对燃气行业、车用气瓶安装改造行业、自动扶梯、电梯使用单位、涉氨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充装单位等特种设备安全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共开展现场安全监督检查817(家)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43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8起,罚没款27.3万元。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煤质管控专项行动,共抽检煤炭38个批次,对不合格煤炭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开展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共检查肥料生产企业15家次,农资经营户178家次,抽检肥料60个批次、农膜16个批次,被抽检农资产品全部合格。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生产、销售、服务企业(单位)84家,抽检产品183个批次,其中12家经营性服务单位的30批次纤维制品不合格,均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

大力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发挥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加强与公安、城管、街道办等单位协调配合,全力开展入户排查,加大打击力度,不断压缩传销活动生存空间。共查获传销人员2596人,捣毁传销窝点208个,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458起,罚款875.2万元,打击传销取得显著成效,县域内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权全面履行到位,着力提升市场监督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打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维护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四大安全”,实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守安全底线,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提供有力保障,为建设幸福美丽新贺兰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督管理全方位全过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消费者根本权益。

—坚持改革创新,服务经济发展。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市场监管发展全过程,坚决破解监管工作中的各种观念桎梏、制度障碍和瓶颈制约,着力固根本、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适应经济发展趋势,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县域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牢固树立依法依规监管的理念,着力遵循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各种权力。厘清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职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履行执法职权。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坚持系统观念,推动科学监管。强化“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强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更好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及社会各方积极性,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监管规律,推动形成事中事后监管相促进,线上线下监管相统一,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相协调,企业、行业、政府及社会消费者相互协同、共同治理的格局。

--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安全风险。强化风险管理,加强“四大安全”监管,全面维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排查市场监管领域各类风险,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守好市场安全底线,维护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第三节 总体目标

紧盯贺兰新发展阶段总目标,围绕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机遇,正确把握市场监管工作新趋势新特点新规律,经过五年的努力,构建和完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市场竞争环境、消费环境更加优化、“四大安全”形势更加稳定,市场监管效能显著提高,完善市场监管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增强应急处置有力,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安全监管形势稳中向好。“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 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底线巩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取得实效,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突破,特种设备应急保障体系高效运转,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全面提升,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有效,守牢不发生重特大安全质量事件的安全底线。

放心消费深入人心。持续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贺兰” 行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便捷高效,传销“土壤”彻底铲除,广告、直销、网络营销等更加规范,人民群众放心消费和质量安全获得感大幅提升。

质量供给更加优质。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贺兰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势产业培育效果明显,品牌建设成果显著,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质量基础设施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升,质量供给服务总体水平稳步提高。

保护创新动力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稳步推进、服务 体系逐步完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有效发明专利、有效注册商 标年增长率争取5%以上。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保险实现零的突破。

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市场监管体制运转高效、监管机制协同优化、监管手段创新完备,监管保障体系有力,监管能力水平显著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显现,权利制约监督全面覆盖,依法行政能力普遍增强。

一、食品安全目标

1.健全完善五大体系:

——完善各乡镇(场)、街道办属地管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

——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诚信档案建设,开展诚信等级评价,提升行业自律。

——落实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食品安全准入标准和监管制度。

——完善信息化检测体系,整合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提高检测能力。

2.相关指标:

——食品监管体系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健全。所有乡镇(场)、街道办设立食品安全相应机构。实现覆盖乡镇—街道—社区(超市)一体的食品安全组织网络。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90%以上食品经营单位和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覆盖90%以上的食品类别。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原则,深入推进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争取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并在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3.主要监管环节指标:

——生产环节。生产企业食品许可持证率达100%,持证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覆盖率达100%;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三分”(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监管制度实施率达100%,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电子信息系统;食品企业检验能力达100%,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流通环节。规范证照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辖区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加强监督抽检工作,抽检平均合格率达98%以上;建立健全食品检测长效机制。大中型商场超市检验室覆盖率达到100%。

——餐饮消费环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达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总体评定率达90%以上。监督抽检覆盖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及重点时段。餐饮服务环节主要食品、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检平均合格率达到97%以上。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时率达100%,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规范率平均达到95%以上。

——保健食品。组织开展对易非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进行抽样检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批发经营单位、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保健食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0%以上,监测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

二、药品药械安全目标

1.药品质量抽验覆盖率、合格率保持高位。药品质量监督性抽检总体合格率到2025年≥98%;药品质量监督性抽验年企业覆盖率,2025年达到100%。

2.药品动态监管和风险控制继续强化。本县药品生产100%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电子监管品种覆盖率达到100%;药品质量突发事件处置响应时间≤2小时。建设快速检验检测实验室,提高检测应急反应水平。完善药品实时监控系统,实现全品种购进、销售情况跟踪。

3.药品经营流通秩序更加规范,药学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药品经营100%符合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零售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到2024年,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均有执业药师和药师提供合理用药指导。

4.基本药物质量保证。做到基本药物质量抽验品种全覆盖,严控基本药物质量。

5.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稳步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全面实施。本县生产医疗器械质量抽验合格率达到98%,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三、产品质量安全目标

加强标准实施战略,着力实施质量强县工程。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以龙头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引导和鼓励企业主导国家标准、行业或地方标准,参与行业和地方标准制定,帮助企业解决提升产品质量、执行产品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体系认证等有关方面遇到的难题;引导企业申报自治区政府质量奖、银川市市长质量奖,形成以标准升级带动质量提升、共促质量强县建设的良好局面,力争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知识产权培育目标

深化商标战略实施,推进各类商标注册。通过各类媒体和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商标法》,走访约谈企业负责人,指导企业制定品牌发展长短期策略,调动企业商标注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企业的品牌意识,通过商标品牌效应带动全县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每年注册商标增量5%以上,5年内新增注册商标 500 件。

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维护,提升发明专利拥有量。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升创造能力,进一步挖掘企业发明专利申请资源,促进企业更多的核心技术专利化、产业化,每年新增专利 5件,力争到2025年全县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6件。帮助专利拥有量多的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和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利)优势企业,推进专利创造、保护、运用工作,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为载体,加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构建管控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实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机制运行高效、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生产经营者守法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的社会共治格局。

一、推进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

三年内创建成“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以互联网智能监管为支撑,以提升保障水平为核心,构建事权清晰的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责任体系、“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管控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实现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机制运行高效,生产经营者守法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的社会共治格局。到2021年底,完成区市场监管厅“食品药品安全互联网数字信息化管理平台”的配套接入建设,提高智慧监管水平。到2022年底,经营主体全部上线,纳入信息化管理比例达100%,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8%以上,到2023年底,通过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区”考核验收。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科学管理体系。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食品安全标准,实施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等质量规范要求,督促企业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环节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

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督促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列入食品企业年报,督促建立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如实记录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鼓励企业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连锁超市供应商入场管理等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全过程安全控制,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化分级监管模式,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通过“智慧食安”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明厨亮灶”工程。完善食品追溯相关制度和标准,完善乳制品、肉类、蔬菜等重点品种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等相关制度。

三、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全面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办法,加强对成员部门及乡镇(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落实政府负总责的属地管理责任。

完善监管体系和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协调有序的监管体系。推进监管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机制。

实现“三个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高,部门和乡镇(场)条块结合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合力明显提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强化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的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建立食品重点品种“一品一码”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生产信息记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原辅料进货、投料、产品检验、产品销售等台账,实现生产信息可查询、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溯的全过程食品追溯体系。强化对肉制品、乳制品、葡萄酒等重点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管。加强对特殊食品、大宗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开展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强化食品经营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加强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规范冷链物流管理,加强冷链食品追溯。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零售)市场食品快检室建成率和使用率均达到100%。全面推广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加强农村食品、保健食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经营单位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鼓励餐饮服务者运用新平台公开加工过程,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对校园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开展智能化监管,加快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的升级改造,到2021年底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2022年底,全县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达到50%,2023年底,接入率达到80%以上。全面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行为。 

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紧盯食品安全重大风险,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持续开展农村食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农贸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以及“三小”食品安全管理,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助力全县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充分发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机制,加强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安全工作的评议考核机制,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畅通举报渠道,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推动全社会实行“光盘行动”。

第二节 加强药品药械安全监管

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以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为抓手,坚持“精准监管”理念,进一步加强科学监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应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全方位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更高水平社会共治,不断健全完善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推动全县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加强药品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理,促进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实质量受权制度,推动药品生产企业的电子监管工作进程,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不断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强药品流通监管,规范药品经营秩序

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优胜劣汰,推动药品批发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大力发展医药现代物流,保证基本药物安全、及时配送到位。全面推进智慧监管。加快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智慧监管平台内外网接入,形成药品监管“一张网”。通过实施智慧监管,推动贺兰县药品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全品种购进、销售情况跟踪。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扩大连锁规模。推进药学服务,发挥执业药师作用,规范药房经营行为。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药品监测机制,完善评估体系,提高报告监测水平与质量。

三、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基础性建设、不良事件监测能力建设。加大对植入类等高风险类医疗器械检查和监测力度,建立可追溯管理和失效分析评价体系。重点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加强重点品种经营质量管理,逐步理顺医疗器械经营管理秩序,完善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和报告网络建设。

四、建立社会共治体系

加强科普宣传。集中打造“药安早知道”宣传品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畅通举报渠道,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畅通公众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渠道,拓宽群众建言和反馈渠道,及时解决公众和企业的积极关切。

加强行业自律。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指导企业制定《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和《企业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清单》,促使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第三节 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创新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理念,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 析,加大对侵权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力度,维护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一、创新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探索构建以监测评估为基础、以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监 管为依托、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强化企 业质量安全风险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 促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等企业开展 全面自查。建立行业和区域质量安全监控机制,重点围绕涉及人 体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质量安全指标开展风险监 测,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评估和研判。建立并实施产品质量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及 标识制度,强化产品售后质量担保责任,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担 保争议处理机制。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能力建设、诚信自律方面 的作用。

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

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制度。以化肥、农膜、滴灌带、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等为 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加强油品、车用尿素、民用散煤 质量监管和柴油发动机污染排放监管,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

度。开展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守护行动,针对儿童用品、老 年人用品、残疾人用品、食品相关产品等产品,聚焦春节、元旦 等消费热点时段,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 风险监测。做好危险化学品及容器包装物等重点产品生产许可证 证后监管,督促整改质量安全隐患。

三、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

建立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完善执 法事项和案件线索督查、行刑衔接、举报奖励、奖惩激励、执法 联动、信息共享、罚没物资管理、全过程执法记录、案例指导等

方面的工作制度。加强跨部门执法联动和重大案件联办,加大对 侵权假冒窝点和源头的联合打击惩戒力度。深入开展对农村和 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整治,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多发区域及事关百姓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以现代枸杞产业、葡萄酒产业、奶产业、绿色食品产业、新型材料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区域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民质量宣传教育,利用“质量月”“品牌日”等活动载体,多角度、多渠道开展质量宣传,提升企业和民众质量意识,进一步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抓好标准计量与认证认可工作

深入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和监督,督促市场主体制定标准、实施标准、提高标准水平。围绕加油(气)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医用计量器具、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等重点计量器具,强化强制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加大违法使用计量器具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四节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以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为中心,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开展重点单位、重点环节专项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开展风险隐患治理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针对学校、医院等高风险场所,压力管道、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设备以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和监管。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风险采集、风险分析、风险预警、风险处置为一体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监管基础,严厉查处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动态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改造安装的违法行为。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原有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督促生产和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努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水平。继续开展电梯安装(修理)、检验检测机构等行政许可的证后监督检查。发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作 用,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创新安全监管机制

建立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常态化+双随机”监管模式,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设备检查频次,开展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知识图谱,实现将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文件的内容结构化、信息化,在APP或政务平台上线,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三、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体系

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开展 电梯安全教育,完善电梯事故及时应答机制,防止被困人员自行 处置。推动建立特种设备事故第三方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处 置能力。积极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推动“保险+服务”等保险新模式。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研发,在重点领域实施智能检测监测,探索重点领域无人化应急救援。

四、推进智慧特检建设

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构建特种设备智能监管平台,实现数据采集、风险预警、专家决策、应急管理等集成化、实时化和智能化。建立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平台,推进液化石油气气瓶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加快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完善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安全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督促指导生产和使用单位建立设备管理电子档案。推广电梯无纸化维保模式,逐步实现维保全过程数据化、无纸化、可追溯。

第五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转化运用效能和服务供给水平,发挥知识产权提升县域经济竞争力的激励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与纠纷解决,逐步建立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严惩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包括日常执法和专项行动在内的知识产权执法法治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信息统计监测、梳理分析和信息报送。推进知识产权协同共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监察机关、社会和舆论监督职能的发挥。

二、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完善知识产权考核机制,推动形成崇尚创新、追求卓越的良好社会氛围。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数量合理有效增长,引导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助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培育打响知识产权优质品牌。推动设立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高知名度商标。

三、实施品牌培育工程

加强产品品牌培育,加大县域内企业品牌保护力度,强化公共品牌、地理标志品牌管理,形成一批自主创新、品质高端、服务优质、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品牌群体。引导企业树立品牌发展战略,严守商业道德操守。支持企业创新“互联网+品牌”营销新模式,综合运用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兴业态,扩大品牌影响力。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加强产品品牌建设。发展一批品牌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建设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设计、营销、咨询等专业服务,帮助优秀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品牌兼并收购以及品牌推广等活动。

四、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能

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政策激励,激发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活力,拓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渠道,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支持体系,尝试打通知识产权转化的路径。探索建立“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和指导,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统筹规划,推动形成全县“一盘棋”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格局。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第六节 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把公平竞争理念贯穿到监管全链条,创新新产业新业态的监管,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市场环境。

一、加强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恶意诋毁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提高网络市场监管的智慧化、精准化水平。加强社会公众、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对网络市场秩序的监督,发挥消费者对网络经营活动的直接监督作用,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机制。

严厉打击传销。健全完善传销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信息技术监控机制、群防群控机制,把打击传销作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措施。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新格局,加强对聚集式传销的治理。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形势新业态下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通过持续不断的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确保实现创建无传销县的目标。

加强广告监管。建立健全广告监测体系,全面提升广告监测水平和效能。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将药品、医药器械、食品保健品、美容化妆品、金融理财、汽车房地产、旅游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广告作为重点领域,大力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二、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把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作为实施竞争政策的重要任务,完善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制度做法,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内容。完善审查范围,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要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推动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政府部门年度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加强政策措施评估清理,建立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后评估制度。严格监管自然垄断企业和环节,防止和制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创新开展新经济、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竞争监管,推动竞争政策落实落地。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围绕优化环境,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从保护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出发,重点解决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突出问题,查办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和强大声势,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加强价格监管执法。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水电气、教育、医疗、电商、物业、停车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百姓合法权益。聚焦社会热点、重要节点,突出抓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疏解价费矛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简化程序,建立和完善纠纷案件快速调处机制。

三、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机制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优化公示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环境,提升公示系统运行管理水平。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积极探索构建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和监管效能。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各类抽查任务,确保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优化“双随机”制度设计,科学确定抽查范围、抽查行业、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强化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助,逐步拓展部门联合监管覆盖范围,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抽查精准性和监管实效性。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规范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动以案释法,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强化执法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执法记录管理与使用制度,完善执法台账和案卷的制作、归档、保存和查阅程序,实现执法全程可留痕可追溯。

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督,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内部监督的专业性和外部监督的广泛性。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注重提升复议应诉水平与效率。

加强市场监管法制宣传培训,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市场监管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七节 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强化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提质升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满意感、获得感。

一、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易发多发的领域为重点,加强消费权益保护,加大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引导大型商场超市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督导经营者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加快推进消费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

二、完善消费维权体系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体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跨行业、跨领域的消费争议和监督执法合作机制,构建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作用,强化消协履职保障,加强基层消协组织建设。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化消费咨询服务,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健全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制度。

鼓励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在快递、旅游、电信、餐饮、农贸市场,以及供水、供气、供电和养老等公共服务行业,开展“诚信企业” “诚信店”比学活动,促进“诚信企业”“诚信店”之间通过服务环境开展竞争。建立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引导重点平台企业建立产品和服务评价体系,向社会公开评价信息。

三、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

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切实做好消费投诉处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加强投诉举报大数据建设与分析,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公开消费投诉有关产品和服务信息,不断提升消费风险警示智能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消费投诉、消费维权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功能,加大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曝光力度。

四、强化重点消费领域市场监管

开展“净网”监管行动。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网络电商、短视频、直播带 货等新型案件的消费维权的分析研究。强化技术支撑,依托互联 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大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 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全面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广告监测体系、制度、标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升广告监测水平和效能。持续深入开展药品、金融、房地产、保健食 品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治理规范移动端互联网广告。

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在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地区,聚焦“三无”产品、山寨产品等重点产品,开展农村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化肥、农药等重点农资产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推动乡村振兴。

开展消费难题整治活动。加强对金融、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等服务领域的规范,防范重大或群体性消费风险。加强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执法,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第八节  强化保障措施  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着重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 文章,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市场监管队伍深度融合,持续优化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治执行力和提升市场监管业务能力。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固本强基,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干部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监督、 考核激励等机制,持续增强干部队伍业务素质。积极培养、招录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坚持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三结合,持续利用“市场监管大讲堂”、 互联网培训等方式强化市场监管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干部专业技术能力,重点解决“本领恐慌”和监管效能低下等问题。切实加强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建设, 基本完成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推进智慧化市场监管

推行市场监管业务智慧化应用,加快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构建纵横互通的智慧监管“一张网”。以贺兰县“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建立涵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监管对象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处罚、产品抽检等行政行为的智慧监管网络,实现辖区内重点监管对象全品种、全过程、动态化的智慧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推进全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综合执法、消费维权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市场监管数字化、智能化。 探索支撑市场一体化监管的统计、预测、预警、报警、评估等分析型应用,实现实时在线监测、案源智能推送、协同联运监管等功能。推行“互联网 +监管”等信息化技术,促进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的联合监管和协同监管,推动实现整体协同监管。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信息系统有关安全建设、安全测评、数据内控、容灾备份等保障,积极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工作,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大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

三、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完善监管体系和机制

重点研究和解决当前市场监督管理面临的发展前景和关键问题,完善监管体系和机制。建立统一指挥、部门协作配合、整体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与发展改革、商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以及法院、检察院信息通报、案件移送,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协调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涉及安全质量方面的严格按规定监管。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实行监管执法信息全面公开,健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建立监管部门、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经营者、消费者、群众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

四、强化市场监管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将市场监管综合建设和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在执法装备、执法车辆、执法工作经费上予以倾斜,加强相关经费保障。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定,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健全完善职业风险保障机制,鼓励一线执法人员尽职履责、担当作为,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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