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习岗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丁女士等5人投诉,因与被诉方业务员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投诉我局寻求帮助,习岗所迅速将情况报分管领导商讨将此投诉转至执法稽查队后,仅用8小时便解决了内蒙消费者的投诉,6月30日上午,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监察股收到该消费者的感谢信。
6月29日下午,习岗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丁女士等5人联名投诉书,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董英华立即安排执法稽查队对此投诉进行处置。执法稽查队执法人员迅速通过电话与投诉方和被投诉方进行了了解沟通。经过调解,双方达成意见:一、被诉方一次性退还申诉方购进货款49670元;二、由被申诉方一次性补偿申诉方误工费损失费10000元。最后被诉方法人以个人名义给予补偿6万元,对申诉人所种400亩药材板蓝根的损失进行了补偿。从接到投诉到沟通调解,用时仅8小时,投诉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向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来了感谢信,表达了对执法稽查队执法人员及县政府部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感激之情。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把及时处置消费投诉举报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畅通民意诉求、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了消费投诉举报“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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