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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文明人 共建文明城

发布时间:2020-09-16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营造浓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贺兰县司法局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为着力推进城市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主动作为,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每周五在富兴南街与居安西路交叉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中,志愿者们佩戴“文明监督员”袖标,身着红色志愿者服装,手持文明交通劝导指挥旗,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辆行驶在机动车道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开展交通法规面对面宣传,引导广大非机动车辆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截止目前,共参加文明交通志愿站岗19次38人次。

二是扑下身子,开展文明规劝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利用每周五、爱国卫生日“三进”及精准扶贫入户等活动,打扫责任片区卫生,引导街边商铺保护环境卫生,清扫门前枯枝、纸屑等生活垃圾,为往来市民发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彩页,鼓励和引导广大市民践行文明理念,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截止目前,共开展文明志愿规劝活动48次220余人次,劝导商户、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21人次。

三是拓宽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借助“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和“三进”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习近平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民法典、疫情防控等主题宣传活动42场次,开展专题法治讲座56场次,受众人数达1162人,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86人次,代书5件,不断提升群众文明意识,提高全民综合素养和法治观念。

通过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使“创建文明城市,全面动员,全民参与”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争做文明城市的光荣使者。贺兰县司法局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多角度、多渠道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和谐、文明、健康的贺兰增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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