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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岗司法所:牲畜死亡引纠纷 依法调解挽损失

发布时间:2025-08-2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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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给病毛驴看病,不仅没看好还治死了,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近日,贺兰县司法局习岗司法所调解了一起赔偿纠纷案件,在调解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赔偿金,纠纷成功化解。

据了解,桂某在贺兰县习岗镇某村从事养殖业。最近,桂某发现自家养殖的几头毛驴出现拉肚子、精神不好的现象,于是经朋友介绍找到赵某为其毛驴治病。赵某在给其中的一头毛驴输液时,毛驴当场死亡,随后又有两头毛驴相继死亡。连续死了3头毛驴的桂某找赵某请求赔偿未果,于是来到习岗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员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安排调解。桂某认为赵某在治疗过程中,没有具备专业兽医应具备的医疗能力,在未采用基本的医疗方式对毛驴进行常规检查的基础上就开药输液,最终导致毛驴死亡。赵某则辩解,桂某在找其给毛驴看病前已经找别人治疗过,桂某家的毛驴已无法治愈,赵某碍于朋友面子才帮桂某的毛驴进行治疗。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员确定了矛盾的焦点主要在赵某给毛驴治疗期间存在失误,致使毛驴死亡。为对该起纠纷有更精准的判定,调解员又联系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据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所述,赵某的职业资格证已过期,证件过期不具备行医资格,因此赵某存在重大过错。经过多次沟通调解,最终赵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桂某也理智地提出赔偿要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握手言和。

牲畜死亡纠纷的成功化解,既维护了养殖户的合法权益,也警示从事兽医服务的人员必须依法依规执业。下一步,习岗司法所将以此案为例,开展相关领域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引导养殖户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兽医服务,共同构建规范有序的养殖环境,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此类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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