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贺兰县司法局、贺兰县人民法院、贺兰县公安局从全县范围内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及组织推荐的方式审核拟定100名同志为贺兰县人民陪审员人选,现予以公示。
一、 个人申请及组织推荐(20名)
孙 涛 杨爱玲 哈瑞云 马玉兰 张丽萍
孔 蓉 常志敏 孟 瑞 何玉洁 赵丽坤
岳 娟 王秋燕 韩 静 周丽萍 马晓玲
马 媛 韩 冬 吴 娟 史艳萍 杨 静
二、随机抽选(80名 )
丁玉莲 王 莎 徐 勇 王 萌 赵 静
史 媛 苗颜宁 吴 婷 王丽娟 丁海霞
李 娟 杨列勇 刘 惠 刘桂梅 庞学燕
杨立敏 马郡婕 杨海霞 王少琴 哈丽梅
朱 波 刘秋菊 杨爱萍 张映东 肖 丽
侯媛芳 郝 蓓 金 华 徐靖欣 孟春芝
司瑞庆 陈利娟 李 虎 杨晓春 杨佳佳
吴 静 陈 静 谢冬丽 郭少娟 张兵萍
吉六兰 赵敏萍 孙晓琴 吴淑然 邓海燕
何 军 潘玉红 黄雪梅 林晓芳 桂 荣
李海霞 邢 姣 潘 婷 王玉良 刘振国
王玲玲 田兴全 余炳祥 雷玉霞 杨自平
赵立春 王 健 仇丽华 陈 戈 徐 伟
保学贵 马海萍 马 丹 吴中国 马 娟
刘永国 马映鹏 郭小梅 张玉强 王永娇
欧晶晶 马 东 崔彦儒 康国锐 马正吉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8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和反映。
举报电话:0951-8061255
监督电话:0951-3803901
贺兰县司法局
贺兰县人民法院
贺兰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