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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第三季度全县人民调解员简易纠纷以案定补补助的通知

文 号 贺司发〔2018〕143号 发布日期 2018-11-1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村(居)、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2018第三季度,县各级调委会共申报简易纠纷239,县案卷评查小组评查239件,合格236件补助金额为52900元根据《贺兰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发放2018第三季度全县人民调解员简易纠纷以案定补补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81119—20181130

二、发放程序、要求

(一)以案定补的发放关系到广大调解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落实,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各调委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县司法局在规定时间内将核定的以案定补经费以存入银行卡的方式,发放到各乡镇街道、行业性专业性指定的调解员手中,由各调委会主任监督下发到各村居(社区)调解员手里,各调委会领取案件补贴发放表自行留档备案,确保补助到人,落实到位

(三)各乡镇要继续加大对村(居)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做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制作规范的调解案卷。    

附件1.贺兰县2018第三季度人民调解员简易纠纷以案定补汇总表


贺兰县司法局        

2018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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