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党依法办发〔2019〕7号 发布日期 2019-05-1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

现将《贯彻落实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及2019年普法工作要点全面实施,明确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2019年“七五”普法工作考核,各责任单位及时将工作推进、特色经验做法等活动资料和信息在每次宣传结束后的10日内报送至贺兰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人:李  佳

联系电话:8060648

电子邮箱:hlyfzxb@126.com

贺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及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根据全国普法办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以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育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提高全县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坚持“谁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着力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深化“法律八进”活动,着力推进“智慧普法”,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宪法法律学习宣传,不断深化和强化全社会对宪法法律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让宪法法律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法律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全社会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夯实法治基础。

二、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宣传宪法重要内容和精神要义,特别是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论述,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现行宪法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作用,增强全社会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厉行宪法主动性和自觉性。

3.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加强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5.注重学习宣传自治区党委政府“三大战略”、贺兰县优化营商环境、干部作风提升、精准扶贫、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精准学法用法

1.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头示范作用。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党组织学习内容,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发挥“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在宪法学习教育中走在前头、作出示范,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  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2.深化“法律进机关”主题学习宣传。建立健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四个一”“四纳入”“六进”等长效机制,推动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举办宪法法律报告会、学习培训、考试、征文演讲等活动,把宪法法律精神熔铸在头脑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牵头单位:宣传部  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3.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依托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将《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络培训考试课程,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学法考法服务,提高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牵头单位:司法局  党校

配合单位:各单位(部门)

4.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及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赛,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做好“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的普法工作。积极组织参加中小法治课教师培训,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路径与方式课题研究,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质量

责任单位: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学校

(二)深入开展宪法法律主题宣传活动

5.开展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12・4”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二个“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宪法宣誓诵读、集中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发挥宪法公园、各类法治文化基地作用,推动宪法法律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  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6.开展“宪法法律进万家”系列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宪法进宾馆、进公共交通场所、进万家等活动。继续深化“法律八进”活动,深入推动宪法法律进企业、进村居、进机关、进校园、进单位、进社会组织、进宗教场所、进军营、进工地、进网络,实施精准普法惠民工程,让宪法法律精神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各普法责任单位

7.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把宪法法律学习宣传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等法治实践各环节和全过程,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对辍学青年、失业人群、刑释吸毒人员以及易受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群体的普法宣传,用依法治理的成效检验法治宣传的效果。

责任单位:各普法责任单位

8.抓好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普法。抓住“3.15”“税收宣传月”“5.12”“6.26”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大型法治宣传公共服务活动,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宣传活动和专题讲座,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牵头单位: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宣传法律牵头责任单位(部门)

配合单位:各单位(部门)

(三)着力强化学习践行宪法法律的文化氛围

9.发挥法治文化以文化人作用。鼓励支持各单位(部门)高质量建设法治文化基地,组织参加第二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评选推荐工作。发挥好“法律八进示范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普及宪法法律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效应、提升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水平。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普法责任单位

10.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采取各种措施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节庆日,组织开展法治作品展演、法治文艺演出进农村(社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微电影作品征集及获奖作品展览(播、映)、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参加优秀法治文化作品评选活动。

牵头单位:宣传部  司法部  文广局

责任单位:各普法责任单位

(四)深入推进“智慧普法”“创新学法”

11.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情况的督导,推广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巡回法庭等普法形式,优化“贺兰司法”微信公众号,建立新媒体法治宣传矩阵平台,定期征集选编典型案例,搭建典型案例推送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普法,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

责任单位:法院  检察院各普法成员单位

12.深化“智慧普法”。深化与新媒体的联合融合,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开发,利用新媒体创作传播有关宪法法律文章、图片、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竞答活动等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宪法法律,努力增强普法的覆盖面和吸引力。

牵头单位:宣传部、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普法责任单位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5月)。各单位(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迅速部署,确保工作全面开展。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5月-10月)。各单位(部门)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量身定制具有自我特色的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县普法办要积极采取调研督导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以简报、专刊、微信群等载体及时反映工作推进情况,交流经验,互促提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1月-12月)。各单位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梳理亮点工作,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的方法和举措,形成总结,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大力宣传重点工作中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推动工作从点上展开、在面上拓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法律的有关要求,推进宪法法律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一把手”负法治建设总责的要求,把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相结合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安排,整合宣传资源,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整体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创新方式,丰富形式。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创新方式,丰富普法形式,加大普法联动,进一步推法律顾问、以案释法、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不断创造新的经验,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吸引力。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普法重点工作的检查指导,提前介入,主动下沉,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的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培树典型总结经验,做到指导到位、监督到位、信息反馈到位,督促各单位(部门)既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把“自选动作”做扎实,还要打造自己的亮点和特色,确保工作不走过场,有声有色。

(五)注重宣传,总结提高。各单位(部门)要适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全面展示工作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发全县干部群众开展普法工作的热情和干劲。要注重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形成舆论攻势,在全县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