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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贺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贺党依法办发〔2021〕4号 发布日期 2021-04-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发展的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起步之年,也是“八五”普法的启动年,为更好地谋划“八五”普法,推进2021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国家、区、市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我县普法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贺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1年贺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中共贺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贺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我们党将迎来建党100周年。今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贺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重点内容普法宣传

1.大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培训内容,结合实际制定专门学习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宣传解读。要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各单位各部门、各基层普法阵地开展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牵头单位:宣传部、司法局;责任单位组织部、网信办、团县委、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改委、商务局、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

2.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好2021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大力学习宣传以国家基本法律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牵头单位:宣传部、人大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

3.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持续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网络,推进民法典宣传阵地建设,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和演出。(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

4.结合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重大契机,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中推动党的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

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活动

5.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黄河流域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立足推动发展高质量和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任务,主动融入全县重点工作,牢牢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打击非法集资和网络违法犯罪的宣传教育。开展“法律暖企”“法治体检”活动,提升企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公共卫生环境治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局、水务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工商联、司法局)

6.围绕平安贺兰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专项法治宣传。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救助、乡村振兴、权益保障、法律援助、民族宗教、食品药品安全、禁毒、双拥工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政法委、统战部、卫健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总工会、妇联、残联)

7.围绕公共安全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推动广泛深入宣传普及应急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强化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预防与应急、自救和互救的能力,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11・9”消防安全教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防范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政法委、公安局、地震局、消防支队)

8.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宣传,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12.4”国家宪法日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努力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养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维护社区平安稳定,努力达到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 ,加强《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单位:文明办、组织部、党校、团委、司法局、人社局、教育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三、围绕关键少数,开展重点对象普法宣传

9.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工作的落实。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集中学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开展一次旁听庭审活动的要求。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不断提高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社会治理工作的能力。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成绩的运用,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司法局、人社局、街道办)

10.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各个阶段,分学段分重点开展。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阵地建设,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国家、自治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质量。(责任单位:教育局、团县委、妇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11.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工资支付、婚姻家庭、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农民工熟悉了解进城务工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享有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以及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知识,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开展治安和刑事案件以案释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住建局、总工会)

四、围绕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2.进一步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启动“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将黄河文化、法治文化、区域民俗文化等有机融合,打造一个沿黄河精品普法阵地工程,创作一批与黄河有关的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充分发挥法治建设保驾护航黄河流域的有力作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舞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阵地,持续加强宪法公园、法治文化长廊(角、墙)、法治文化广场等阵地建设,力争实现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加强对全国、自治区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申报、管理和使用,积极申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宣传部、文广局、司法局、各位乡镇、街道)

13.丰富法治文化传播方式。认真组织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保护、宣传和传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深化与媒体的联合融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的作用,以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积极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培育以案普法品牌。(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旅广电局、司法局)

五、围绕基层、行业治理现代化,全面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步伐

14.加快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基层治理“1+6”政策文件,推进乡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确保2022年底前全县每个行政村有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骨干。提升干部法治水平,加强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集中学法制度。开展第一批县级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加大建设力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政法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各位乡镇、街道)

15.有序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加强重点行业、单位的依法治理,深入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多层次多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活动。通过普法宣讲、法律体检、法律风险提示等方式为葡萄酒、枸杞等特色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价值转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六、围绕落实“四清单一办法”,进一步健全大普法责任体系

16.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总要求,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加强对以案释法工作的指导,深化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巡回法庭等普法形式,建立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工作机制,定期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本行业领域的典型案例,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七、围绕“八五”普法启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7.组织召开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充分发挥好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做好“八五”普法启动协调沟通工作。(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各部门)

18.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根据中央、区、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做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编制及送审工作。及时提请县委、县政府召开 “七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八五”普法启动大会,全面总结我县“七五” 普法的经验和成效,表彰先进,部署全县“八五”普法工作。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行业制定本单位、本行业“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各部门)

19.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普法骨干培训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组建贺兰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加强普法志愿者和联络员团队建设,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民普法工作。(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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