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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司法局2021年法治乡村工作总结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2-2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贺兰县司法局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特殊人群管好、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体系建设,全面开启“八五”普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有效提升了全县农村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法治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进展

(一)明确乡镇权责清单,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对照自治区《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及最新修订法律法规,完成《贺兰县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合法性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对外公布正式发文,明确乡镇、街道权力运行责任事项共计539项,其中:行政许可责任事项54项;行政处罚责任事项56项;行政强制责任事项12项;行政检查责任事项55项;行政确认责任事项42项;行政征收责任事项5项;行政奖励责任事项30项;行政给付责任事项30项;行政裁决责任事项20项;其他类责任事项235项。二是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21名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考试,同时组织乡镇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进行网上2000课时执法课程学习。举办全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2期,重点讲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责任制及自由裁量权制度、执法文书及执法案卷制作等内容,12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乡镇及街道执法工作。

着力织密调解网络,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村居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做好(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贺司发〔2021〕8号),督促全县82个行政村(居)、7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借助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全县依法设置人民调解委员会125个,调解小组864个。二是优化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要求,积极吸纳法律服务工作者、退休法官、检察官等部门退休人员加入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同时聘请一批业务知识扎实、熟练运营电子设备的调解员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全县共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委会17个,党政机关调委会14个,企业调委会5个,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438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3名。三是强化人民调解技能培训。采取人民调解大讲堂、岗前培训、观摩交流、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共举办各类培训4期28次,培训人员达150余人次,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调解复杂疑难纠纷和处置突发重大问题的水平。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基层便民服务环境

一是着力抓好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充分挖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类优质法律服务资源,规范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行“一窗办多事”。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3+X”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窗口,重点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三大基本服务,不断增强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依托各村(居)继续强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阵地建设,指导新增的4个行政村和社区全部建设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地方社会发展同步建设、同步推进。二是着力抓好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做实“12348中国法网”和“12348宁夏法网”两级线上平台宣传引导工作,为全县各乡镇及各村、社区配备小律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桌面机88台,宁夏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3台,鼓励群众通过智能终端解决法律难题。发挥广电“户户通”平台、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功能,在各小区楼道口、农户家门口张贴公共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切实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着力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常态化。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8个村居法律顾问进行及时调整,明确驻村律师职责,加大工作督察考核今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累计开展法律专题讲座217场,受众6300余人次,电话微信咨询50余次,为村(社区)审核修改合同3份,参与矛盾纠纷调解6场次。通过“互联网+”开展法律咨询366人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2件。

(四)聚焦特殊群体服务,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弱势群体提供切实充分的法律援助服务。继续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加大同劳动监察、仲裁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的联络,引导重点人群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帮助。今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为1956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同时为7名残疾人,32名农民,7名老年人,51名妇女,17名未成年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已受理327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18件,(其中刑事案件233件,民事案件83件,行政案件2件),代书530件,挽回经济损失1195.68万元。

(五)扎实开展法律宣传,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深化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在全县实施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结合“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活动,提升村(社区)两委及干部、网格员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水平,充分发挥依靠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开展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共开展法治讲座28次、现场咨询823人次、电话微信咨询132人次,代书28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审查修订合同5份,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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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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