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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司发〔2022〕60号 发布日期 2022-06-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科室、中心、司法所、公证处:

现将《贺兰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点明确责任,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司法局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贺兰县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参与度、满意度2022贺兰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自治区、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五公开”工作

1.强化行政决策公开。一是积极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涉密外,在决策前需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征集到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二是做好重大会议公开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需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公开发布。(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司法所、公证处配合落实)

2.强化执行、管理和结果公开。一是结合本单位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主动公开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职能,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意见反馈、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本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及时更新完善涉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将抽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三是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作出行政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切实提高“双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四是做好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按照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求的时间节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司法所、公证处配合落实)

3.强化政务服务公开。一是围绕“放管服”改革,做好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政务服务清单目录。二是继续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并集中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机构公开。切实推进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司法所、公证处配合落实)

(二)重点强化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落实公开内容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按时、规范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要求在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办公室负责落实)

2.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预决算相关要求,做好财政资金和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办公室负责落实)

3.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按照2022年司法行政重点工作部署,及时准确公开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律师管理和基层人民调解等各项重点、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司法所、公证处配合落实)

4.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着重发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领域中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解读信息,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司法行政相关政策,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司法所、公证处配合落实)

5.做好“政府开放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贺兰县司法局“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主题观摩、交流座谈等形式,近距离、全方位的向公众展示涉及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等司法行政重点、热点工作开展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司法所、公证处配合落实)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用好管好政务公开新媒体不断规范和加强“贺兰司法”微信公众号、贺兰法律援助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推广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正面作用。(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司法所、公证处配合落实)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保证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做好受理登记和系统录入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按时做好答复工作,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司法所、公证处配合落实)

)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保障。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公文属性标识工作,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中心、司法所、公证处配合落实)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科室、中心、司法所、公证处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作用,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转变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密切司法行政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牵头室要严格按照本要点制定的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及时报送和上传有关材料,各科室、中心、司法所、公证处负责人负责上传材料文字、数据校对、核稿,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统一进行及时发布,确保各项业务高效衔接、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三)加强监督,确保成效。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于不按程序办理,不履行公开业务,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或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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