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财政局《关于贺兰县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单位对部门预算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并于2016年12月6 日在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nxhl.gov.cn)政务公示栏进行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相关表格及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公示、公开,现将公开内容如下:
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2、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规划,指导各行业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指导管理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工作。承担贺兰县“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贺兰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12348”法律服务电话咨询工作。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承担贺兰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管理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和装备工作。
8、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名称及设置:
1、机构名称:贺兰县司法局
2、机构设置: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贺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4] 58号文件精神,设立贺兰县司法局,为贺兰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
3、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司法局设4个岗位:文秘岗位、基层工作指导岗位、法制宣传岗位、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岗位。根据地域管理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特点,设置7个派出司法所:城关司法所、习岗司法所、立岗司法所、金贵司法所、洪广司法所、常信司法所、南梁台子司法所。
(三)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县司法局共有编制33名。行政编制32名(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派出机构行政编制2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
目前,我局为县属正科级单位,全局共有编制34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3名(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派出机构行政编制24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事业工勤编1个。现全局共有工作人员72人,其中正式干警28人,聘用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15人,遗属人员5人。
二、三公经费变动说明
(一)按时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司法局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516.87万元,支出预算为516.87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0元,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元。主要原因:因实行公车改革,所以未进行公务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三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因星级司法所创建及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每季度的案卷评审,各类业务培训班,安置帮教创业基地建设,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特殊性及与监狱接送重点刑满释放人员等原因,区(市)厅(局)各项业务检查、调研较多,基层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检查较多,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有所增加。
附:1.收支预算总表.XLS
2.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XLS
3.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表(按项目分类).XLS
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XLS
5.财政预算支出明细表.xls
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XLS
7.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表.xlsx
8.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XLS
9. 三公经费.xls
贺兰县司法局
2016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