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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司法局一季度工作总结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572R/2022-0011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4-1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2022年一季度以来,贺兰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司法厅、银川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区市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法治贺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项工作实现2022年良好开局

一、工作进展

(一)坚持高位统筹谋划,依法治县“更进一步”。一是统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2次会议,及时调整全县各协调小组人员组成,明确各小组职责分工。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反馈的7大类31小项,28个具体问题,3个负面典型案例,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向全县  个单位下发整改清单,对照整改任务、时间节点,压实各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全面加强文件规范管理。常态化开展动态清理,清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1件,提请政府专题会、常务会审定后公布清理结果。同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从制定主体、权限、内容、流程等方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完成2022年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县人大、市政府备案。三是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化解。一季度以来,我局办理上年度结转复议案件3件,新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4件,决定受理行政复议13件,决定不予受理1件,承办县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1件。截至目前,已办结8件,10件正在办理中。办理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6,二审行政诉讼案件50件,再审行政诉讼案件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未出现逾期答辩、提交证据等问题导致的败诉案件。积极协调银川中院、自治区高院等有关部门,沟通诉讼案件化解事宜,已成功协调化解宁夏精品农业有限公司诉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贺兰县金贵镇雄英砖厂诉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等重点难点案件。四是优化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及时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1次会议,制定印发《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贺兰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实施方案》《贺兰县2022年行政执法培训方案》等5项制度。组织196人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申领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完成163人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及331人国家行政执法证件更换工作,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二)坚持厉行法治担当,服务大局“更深一步”。一是聚焦全局发展当好律顾问。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审核政府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各类文件55件,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会议29次。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力度,及时召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定期反馈律所半年考核评分情况及履职问题,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法律顾问考核3次,撰写通报3期,以监督促落实、以考核促提升。二是聚焦乡村振兴增强服务效能。积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系列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12场次,开展安全生产、防范电信诈骗、法律援助等专题宣传24场次,发放法律折页、海报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放手提袋、围裙等宣传品3万余份,确保“八五”普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充分结合乡村发展实际,谋划打造洪广镇欣荣村、习岗镇沙渠村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场遴选、更新、充实法律明白人及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及骨干队伍示范带头作用。三是聚焦基层司法工作质效提升。持续提升基层司法所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在司法所广泛开展“分片集中学”、“随时随地随案学”,带动基层司法所思想政治学习走深走实。持续强化司法所考核管理,制定《贺兰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考核细则》,细化7个大项60个小项评分指标,综合“日常工作+季度考核”,顺利完成一季度考核工作,切实扭转“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工作局面。持续优化亮点特色工作,积极打造立岗镇马建才调解室、南梁台子石榴籽调解室、金贵镇老段调解室,充分发挥个人调解品牌影响力、聚合力,树立具有贺兰特色的个人品牌。继续打造城关、常信2个枫桥式司法所,通过改造升级硬件设备,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队伍建设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基础设施规范化水平。

(三)坚持融入社会治理,法治惠民“更好一步”。一是筑牢社会稳定平安基石。全面安排部署,确保维稳举措落实到位。始终将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安保维稳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两会”、春节、冬奥会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确保安保维稳工作落到实处。深入排查分析,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到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队伍力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 大调解 ”专项活动及“调解九进活动”,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重点人群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一季度各级调委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59次,调解矛盾纠纷328件,调处成功率66%,未发生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而引发的“民转刑”、群信群访事件。提升阵地建设,确保调解力量发挥到位。继续建设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增设“警司联调”调解室、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贺兰县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进一步打破资源壁垒,做大做强调解合力。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重点打造星光村、桂南村、太阳城社区、如意湖社区等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实现基层治理“五治融合”。二是多维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法律服务解民忧,积极做好村(居)法律顾问进农村、进社区工作,组织监督律师、村居法律顾问深入村(居)一线开展乡村振兴、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52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664人次,积极回应群众法律关切、解决群众法律需求,进一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争取县财政41万元资金支持,制定了《贺兰县2022年村(居)法律顾问采购方案》《贺兰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行为规则(试行)》等5项制度,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购买、优化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暖人心,将落实好、宣传好《法律援助法》作为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扩大弱势群体援助范围,加大法律援助受理、案件指派力度,缩短案件指派时间,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当场受理、当场指派,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3件,代书174件,解答咨询 108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89.06万元。同时,充分利用“贺兰司法”、今日头条等平台扩大宣传范围,一季度共开展相关宣传5次,讲座2次,发放宣传册5000份,群众知晓率不断提高。三是深入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始终将做好重点人群管控作为落实安保维稳任务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漏管、脱管情况。扎实做好回访排查工作,排查社区矫正潜在影响安全稳定8人,梳理刑满释放重点人员14人,及时落实管控措施。严查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行为,训诫8人次,佩戴电子定位装置3人,针对60名交通类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警示教育培训。组织召开贺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风险研判会议3次,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积极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慰问活动,为20余名家庭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发放慰问品6000元。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制定印发《贺兰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百日攻坚活动方案》,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机制。选取城关司法所为试点,完成社区矫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借助社会化力量优化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

(四)坚持推进自我革新,队伍建设“更强一步”。一是抓好队伍政治建设。聚焦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建基本制度,一季度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组织下村讲党课2次。聚焦问题查找、“病因”剖析,高质量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次。聚焦重要节点,积极开展“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扫雪除冰忙,热情暖民心”等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次,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党建品牌打造、党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切实发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效。二是抓好队伍专业建设。结合“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深入基层了解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难题,制定《贺兰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轮岗、等级评定,实行年度考核与评先评优、绩效挂钩,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选评金牌调解员3名,一级调解员3名,二级人民调解员4名,三级调解员5名,四级调解员10名。组织开展2022年一季度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结合调解一线工作实际,详细讲解调解原则、调解方法与技巧,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专业化水平。三是抓好队伍廉洁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纪党规知识、廉政知识测试3次,意识形态知识测试1次。结合“3.8”妇女节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2次,诵读廉政家书、抒发心得活动1次、廉政主题研讨1次、向全体党员干部家属发放“贺兰县司法局廉洁家风倡议书”60余份,确保队伍风清气正、廉洁奉公。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点人员管控教育有待加强。部分司法所对重点管控人群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仍然存在文书填写不规范、日常管理不严格等问题。二是普法宣传工作广度有待加强。现行普法手段、方式较为单一,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仍需提升。三是矛盾纠纷排查深度有待加强。没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力量,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主动性上有所欠缺。四是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有待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服务基层工作实效作用发挥不明显,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一体机使用率低,普及度不高。五是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有待加强。部分乡镇、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高,行政执法工作仍然存在不规范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从稳抓好两类人员稳控工作。下季度工作要将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安保维稳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稳”字当头,主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持续严格贯彻《社区矫正法》,以“规范执法”为主线,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百日攻坚”活动,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各乡镇场等有关单位,继续打造提升新平园区教育帮扶基地,做实特殊人群就业、生活帮扶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再犯罪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按照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部署,认真对照建设规范标准,继续完善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二)从细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积极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多措并举做好“普法宣传员”,按照“八五”普法实施意见,紧盯二季度“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防范新型网络诈骗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群众身边的法律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和观念,在全社会营造法治文明新风尚。继续打造洪广镇欣荣村、习岗镇沙渠村等法治文化建设阵地,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艺、法治作品等内容建设,全面启动“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

(三)从深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贺兰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包村工作方案》,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落实到人,深入社区、村居、企业、校园一线,重点聚焦婚姻家庭、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等各类社会突出矛盾纠纷排查,积极落实与社区民警、网格员等沟通对接机制,做到主动排查、主动上报、主动化解,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制定印发《贺兰县司法局“调解九进、服务万家”活动方案》《贺兰县人民调解百日攻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安保维稳工作。继续扎实推进4个调解室、2个枫桥式司法所、8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进基层特色、亮点打造。及时召开司法所一季度考核会议,反馈考核发现问题,各责任科室督促司法所限期整改,为第二季度考核做好前期准备,推动基层司法所考核常态化、长效化。

(四)从实抓好村(居)法律顾问服务。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促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线上+线下”服务,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法律顾问服务考核,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质效,借助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宣传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传播好党的声音。继续做好农民工、妇女儿童等人群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援助力度、规范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深入实施法优化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对接园区、贺兰山葡萄酒基地等企业,组织律师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五)从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合同签订、重大投资事项、重大决策事项等内容,切实发挥合法性审查作用,继续做好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工作,第二季度适时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能力。提升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认真分析研判案件特点,第一时间沟通对接法院、检察院以及各有关当事人,做好法律法规解释工作,提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化解纠纷质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梳理全县行政应诉现有情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针对历史遗留、重大疑难案件认真研究,争取做到案结事了。

(六)从严抓好政法队伍建设管理。要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落实“严细深实勤俭廉+快”作风要求,认真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第二季度工作任务,常态化坚持各项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大全局干部教育培训交流,全面提升政法干部政治素养。

第二季度,贺兰县司法局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护航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建设“五个示范县”奋力作出司法行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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