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城关法律服务所:
根据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基层法律服务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14日对你所进行年度考核,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规范化建设方面
1.法律服务所章程及合伙协议资料不全
2.执业人员公示不全(只有照片)
3.无档案管理制度、卷宗装订不规范(无诉讼风险告知书、无调查笔录、部分无代理词)
4.无会议制度、学习制度。
5.内部管理混乱。
二、法律服务方面
1.参加普法宣传活动无资料
三、县局具体工作方面
1.未制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重大敏感案件呈报制度
2.无征求意见簿
现就上述问题向你所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1.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责令你所就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 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30日,在整改期间贺兰县法律服务所暂缓通过年度检查工作,贺兰县司法局将对你所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期间仍不能改正的,报市司法局予以注销。
2.认真组织《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管理办法》,提高你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道德水平。
贺兰县司法局
2017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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