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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台子司法所“四个到位”工作法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572R/2023-0006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4-26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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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一所一品牌”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南梁台子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抓手,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突破口,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积极打造“石榴籽”品牌调解室,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

抓预警到位,消除矛盾滋生土壤。为有效遏制矛盾纠纷滋生蔓延,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大走访”活动为抓手,积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各村组、重点地区等,在干部入户走访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田老师”和辖区网格员“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不断延伸排查触角,多渠道倾听群众诉求,全方位掌握社情警情,切实增强矛盾纠纷隐患和涉稳苗头的发现能力,实行矛盾纠纷预警防范工作制度,一旦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时调解处理,避免矛盾纠纷持续发展和激化。

重排查到位,及时掌握苗头隐患。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常态化开展,定期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信息,确保所有矛盾纠纷及时排查。以婚恋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为重点,全面梳理可能激化升级的突出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对重复警情报警人逐一上门走访,摸清矛盾产生的前因后果及背后隐藏的复杂关系,深入研判潜在的风险隐患点,加大化解工作力度。在重大节假日等节点,对重点问题、重点部位、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纠纷逐一分析研判、按照标准分类定级、建立工作台账,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强化解到位,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不断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根据矛盾纠纷不同形式,建立不同调处机制,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升级。一是依法现场调处。坚持“化解在早,化解在小”的原则,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隐患和群众合理诉求,在建立台账的基础上,采取现场调处、现场办理的方式,及时解决调处,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留隐患。二是部门联动调处。加强与土地站、派出所等站所对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解决问题的强大合力,最大限度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将矛盾吸附在基层。三是“多元化解调处”。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的关键作用,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警司联调衔接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今年以来,南梁台子“石榴籽”调解室共开展矛盾纠纷摸排85次,排查出矛盾纠纷17件,化解成功14件,提供法律援助1件,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建机制到位,推动工作长效开展。建立矛盾纠纷回访工作制度,将回访工作作为“访民情、听民声、解民忧、暖民心”的重要手段,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情况,巩固调解成果,避免“表面和解,背后斗气”。对于未能一次性调解完毕的矛盾纠纷,及时主动上门了解问题所在,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反映诉求,防止矛盾纠纷反复激化。通过回访,让调解真正实现“解事结,也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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