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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为人民 高效便民暖人心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572R/2023-0008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5-25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
关 键 词 人民调解

“你盖房时占了我的部分宅基地你还不承认,现在我要挖你的墙脚”“你有本事把我的房墙挖了我瞧瞧”。伴随着激烈的争吵与拉扯,2023年3月19日临近下班时,两名群众母某与杨某骂骂咧咧地进入南梁台子司法所“石榴籽”调解室寻求解决办法。

人民调解员紧急安抚双方情绪,详细了解案情,据悉,杨某与母某二人系邻居,2023年3月,母某发现杨某2022年翻建房屋二层楼房时私自占用了自家的部分宅基地,且在二层楼房修了房檐并挂上了琉璃瓦,给母某家人日常通行造成了一定安全隐患,母某要求杨某拆除占用的宅基地上的楼房墙体及房檐琉璃瓦,杨某不同意拆除,为此双方当事人发生了激烈的矛盾纠纷。

南梁台子司法所“石榴籽”调解室的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认真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并分析研判,由于当时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异常激动,为了防止矛盾纠纷激化,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达现场实地勘测,调查取证,初步制定调解方案,连夜组织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让步,调解一时陷入了困境。经过数小时艰难调解,当晚调解未果,但暂时安抚平息了双方的怒火。此后,南梁台子司法所“石榴籽”调解室联合警务室民警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变更多个调解方案均未成功,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当事人母某因年龄偏大,法律意识淡薄,拒不愿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多次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要求处理。

南梁台子司法所“石榴籽”调解室调解员时刻关注事态发展动向,为了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尽快实现案结事了。2023年5月16日,“石榴籽”调解室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第八次调解,工作人员提前查阅乡镇土地所与村委会的档案资料记载,做足准备工作。调解工作从上午持续到晚上,调解员采用“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方法耐心解释沟通,始终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摆事实讲和睦,释明法理、晓以利害,引导彼此长远考虑,换位思考,各自让步,最终经过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让步,自愿达成协议,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两个月之久的宅基地纠纷。

“多进一次当事人的家门,多做一次沟通解释,即使不能收获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总会有进一步的理解,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调解员田老师在双方握手言和后发出感慨。

自司法所“一所一品牌”品牌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南梁台子司法所“石榴籽”调解室不断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模式,落实人民调解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改变单纯的调处模式,坚持“调普结合”、以案释法,努力做到人民调解业务开展到哪里,普法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使每一次矛盾纠纷调处成为普法宣传的途径之一,切实增强调处效果,今年以来累计化解矛盾纠纷2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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