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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台子司法所学“枫桥” 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572R/2023-0024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1-23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
关 键 词 基层治理

“自来水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9日进行井下作业,造成我家房屋被淹,地板部分塌陷,墙壁开裂,现无法入住,请求政府给予解决”。恰逢秋冬天寒时节,南梁台子司法所收到一份宁夏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单,工作人员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前往实地现场查看水淹房屋受损情况。

据悉,卢某与妻子二人长期在外务工,家中无人居住,供水阀门处于关闭状态。2023年10月11日上午,卢某邻居电话告知卢某妻子自家房屋有大量水外渗,两人匆匆请假赶回家中查看,发现屋内水管在淌水,房屋后墙大量往出渗水,房屋墙体、地板等不同程度受损,导致无法入住。卢某经调查得知,因自来水公司进行井下作业导致自家房屋被淹,遂拨打12345服务热线进行求助,要求贺兰县某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就该房屋被淹事项进行赔偿。南梁台子司法所工作人员测量受损情况后,联系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调解。

经过初步调解,调解员就房屋被淹事项进行责任划分并得到双方认可,但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出现较大争议,一度导致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房屋建筑受损情况涉及较为专业的建筑方面知识,具体如何加固修缮房屋?费用如何?等问题使调解员焦头烂额。我所工作人员数十日通过走访向专业机构咨询加固房屋施工情况、查询市场建筑材料价格及人工费用等,经过一系列详细的计算,最终敲定赔偿金额。南梁台子司法所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调解员采用“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方法耐心解释沟通,教育引导贺兰县某供水服务有限公司积极履行企业责任,经过数次艰辛的调解,细致耐心的说服与劝导,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通过成功调解房屋损坏赔偿纠纷,保证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挽回了企业的社会形象,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是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南梁台子司法所始终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围绕辖区“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抓手,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突破口,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积极推行“石榴籽”调解工作新模式,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机制,打通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石榴籽调解室”自成立以来,调解员走街串巷,解决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5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100%。“石榴籽调解室”在政府和百姓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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