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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买卖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572R/2024-0013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5-13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
关 键 词

在现行社会的快节奏下,宠物成为很多人的精神寄托,爱宠人士在进行有关宠物买卖、医疗等方面的消费时产生的纠纷也逐渐增加。近日,马某与张某甲之间因宠物饲养而引发的纠纷,经诉前调解员的调解得以圆满化解。

2024年3月16日,马某将自己饲养了1年零8个月的拉多布拉多宠物犬及笼子等物品以460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甲,并口头告知张某甲让其好好的饲养,在饲养期间会随时回访爱犬情况。但在马某后期回访时,发现该犬又让张某甲转卖给张某乙,马某便找到张某甲询问宠物犬的情况,张某甲又找张某乙了解,方才得知目前该犬不知了去向。气愤之余,马某将张某甲起诉至法院。

在诉前调解阶段,张某称要给马某300元进行赔偿,但原告马某坚持说要再花费2000元找回自己的宠物犬,但不同意张某甲赔偿相关费用。面对三方的分歧,贺兰县司法局派驻调解员吴宁没有放弃,她耐心细致地听取了三方的意见,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和双方的诉求。经过多次沟通和交流,吴宁发现三方在赔偿问题上的分歧较大,于是她从法律角度、人情事理等多方面入手,同时也站在被告的角度,给被告深入分析了其应该承担的责任。最终,原告马某答应撤诉,当庭和解。

本案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三方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近年来,贺兰县司法局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与各类调解组织通力合作,积极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形成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充分发挥调解优势,配合法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正的法治服务,共同推动社会矛盾的及时化解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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