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是中国人多年以来的优良传统美德,但当晚年“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出现问题时,便成为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心头病”。
近日,贺兰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位年近八旬老人张某某求助,称其与已故妻子育有三个儿子,自十多年前妻子去世后,一直跟随三儿子共同生活,现三儿子家里子女较多、生活压力重,已无力继续独自赡养老人,经与长子、次子商议二人均不愿承担赡养义务,也不支付老人基本生活费用,无奈之下,老人遂将三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赡养费用。
贺兰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老人张某某的身体状况和基本案情后,考虑到老人已近80岁高龄且行动不便,本着对老年人群体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的原则,及时为其开辟“绿色通道”,指派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精湛的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受理,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
在详细听取了解老人的法律诉求及三个儿子现实情况后,积极在庭审中为张某某争取到了最大权益,由三个儿子每月支付其生活费500元,对于张某某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费用,在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后,由三个儿子平均分担。老人晚年养老这一“心头病”终于尘埃落定,切实解决了其晚年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让法治红利更好惠及老年人,贺兰县司法局切实抓好“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紧紧围绕老年人法律需求,扎实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工作,不断提高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为老年群体办实事、解难题,为老年人安心养老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今年以来,共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8件,提供上门服务5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下一步,贺兰县司法局将依托“三中心”,立足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法律服务需求,持续在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上下功夫,大力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畅通“绿色通道”“上门服务”,切实为老年人提供暖心的法律服务,为广大老年人晚年生活增添“法律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