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田地农忙时,也是淌水淹田、农药损害类矛盾纠纷的多发期,贺兰县司法局常信司法所积极组织专兼职调解员,集中开展农业种植矛盾纠纷摸排,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有针对性做好防范调处化解工作。近日,一起因田地淹水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在常信司法所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村民宋某给自家农田灌溉时,水渠跑水淹没了相邻谭某、陆某家的玉米地。谭某担心后期粮食减产经济损失严重,想尽快翻耕土地赶着农时重新播种玉米,多次找到宋某及其家人要求全额赔偿;陆某则表示需要宋某赔偿补种、施肥、松土等各项支出。宋某推脱说由于水渠年久失修漏水,并非个人主观原因,愿意进行适当补偿但得等到秋后再说。眼看播种农时即将耽误,谭某内心焦急,找到宋某进行追偿,双方矛盾升级。
常信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王学山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带人赶赴现场。老王曾经是农业种植的行家里手,通过实地查看发现,渠水决堤泥沙混流,致使谭某家部分玉米苗被泥沙覆盖无法成活,其他地块上和陆某家一样,虽有大片玉米苗被淹长势较差,但只要及时刨地松土、追肥,扎上根后成活率不存在问题,并不需要翻耕重种。经走访还了解到,宋某存在不当引流灌溉行为,且没有尽到看护责任致使渠道跑水淹田,第二天发现后主动采取了排水补救措施。
在掌握了纠纷事实后,司法所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兼顾法理与情理耐心调解,一方面,从法律层面详细地向双方释法析理,明确宋某放水时未尽到管护责任造成淹地行为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从和谐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耐心劝解双方,让他们意识到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宋某同意赔偿谭某、陆某田地经济损失。至此,双方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以平息。
下一步,常信司法所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常信乡农业生产实际,深入田间地头,及时、高效、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为辖区群众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