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感恩日”教育活动,让社区服刑人员重拾亲情、爱情、友情,教育和激发服刑人员感恩社会、珍惜自由,提高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政策支持配合的自觉性。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
三、活动内容
1.“寓教于劳、以劳促教”。积极在社区矫正载体形式上求突破,注重寓教于劳,劳教结合,将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作为促进其回归社会、强化矫正效果的有效途径。组织习岗所、城关所社区服刑人员到贺兰县迎宾公园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进行公益劳动,为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创造机会,更好地帮助服刑人员建立自尊自信,增强社会责任感,预防重新犯罪。
2.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开展活动。除习岗所、城关所外的其他司法所可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道德传播、公益劳动、现身说法、互帮互助等活动,使广大社区服刑人员学会互帮互助、珍惜自由、感恩关怀,切实体会到“感恩”的内涵,积极服刑改造,回报社会。
3.开展“牵手传递爱,爸爸、妈妈我爱你”亲子感恩互动活动。矫正办组织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亲子互动活动,引导社区服刑人员给父母一个拥抱、给父母洗脚等活动,增加社区服刑人员与家人之间的亲情纽带,使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学会感谢父母、感激生命、感恩生活,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顺利矫正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人人参加,无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否则将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书面警告。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司法所要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感恩活动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活动结束后,各所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局矫正办。
3.安全防范,责任到位。以司法所为单位,责任明确到人,进行统一组织,全面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组织管理、交通安全和场地安全管理,活动期间矫正警察一律着警服。
贺兰县司法局
2018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