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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发力 落实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百日攻坚活动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572R/2022-0007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4-25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社区矫正
关 键 词 社区矫正

近日,贺兰县司法局立岗司法所按照《贺兰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百日攻坚活动方案》要求,深入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规,坚持“三学”发力,规范矫正执法行为,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一是融入日常“结合学”。结合所内周例会和学习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共同研读法规原文,领会法规精神,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普法,并对社区矫正对象审前社会调查评估要求、日常教育学习、走访、教育帮扶等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要求工作人员在实践中能正确运用相关条款,提升业务能力,做到“讲政治、顾大局、找差距、强自身”,增强社区矫正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是研讨实践“体验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宁夏矫务通》信息系统,学习社区矫正档案文书、审前社会调查等日常业务操作技能,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教育,加强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的操作技能,严格规范执法,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管控,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应急突发处理工作。适时开展《社区矫正法》知识测试,考察大家对《社区矫正法》的掌握情况,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和知识测试,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三是笃行办事“交流学”。积极参加贺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实战演练培训,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到一季度考核排名靠前的司法所学习社区矫正系统运用、档案整理、标准化司法所建设等内容,交流工作心得,以交流学习为契机,做到“强交流,共进步”,提升了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的能力,发现自身工作的不足与差距,学习好的经验与做法,学习他人亮点,打造自己的特色,用饱满的热情、出色的业务能力不断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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