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工作>社区矫正

“典”入矫治 “典”燃心灯——立岗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572R/2024-0015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5-3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社区矫正
关 键 词 社区矫正

为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参与,5月28日,立岗司法所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中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切实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多个重要篇章进行了深入解读,包括总则编、物权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特别强调了与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帮助他们更好地掌握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司法所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点条文,组织观看《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使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并警示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不参与任何有组织犯罪活动,避免重蹈覆辙。

为了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对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分享近期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考试,并签订反诈承诺书,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强调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不参与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活动结束后,立岗司法所还组织在册矫正对象到立岗镇兴茂市场进行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了180余份民法典宣传手册,送出法治大礼包80余个,并解答了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这不仅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民法典的理解,也拉近了他们与群众的距离,为他们期满解矫顺利回归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次警示教育学习成效显著,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坚决不参与有组织犯罪,并努力增强自己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受损失。同时,他们的学习热情也得到了极大的激发,对民法典的学习变得更加积极。下一步,立岗司法所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动员更多社区矫正对象加入普法宣传队伍,为普法宣传活动吸纳更多志愿者,共同推进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更多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