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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572R/2025-00063 文 号 贺复补字〔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02-06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行政复议网上公开
关 键 词 行政复议

李盼丁

你对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履行法定职责不服,2025年1月16日通过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经审查,需要你对下列内容予以补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应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所载明的行政复议请求不具体且不明确,请予以修改;

2.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被申请人名称不准确,请予以修改;

3.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请补充提交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请你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对上述材料进行补正,若对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予以修改,需重新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按手印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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