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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572R/2026-00164 文 号 贺复终字〔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03-24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行政复议网上公开
关 键 词 行政复议

申请人:柳某

被申请人: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桂韶华,系该局局长

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中心A座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投诉是否受理,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于2026年2月26日受理。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申请人于2026年3月10日向本机关提交了本案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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