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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贺兰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484B/2022-0005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11-07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关 键 词 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县审计局依法对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面临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预算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及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稳中有,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县本级预算执行在“十四五”实现了良好开局。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稳健有效确保必要的财政支出规模,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及再融资债券51333万元;持续推进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全年减免税收81400万元、社保降费11500万元,惠及企业及个人1.2万户次;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力支持地方“三保”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对经济恢复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重点保障项目结构持续优化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六稳”“六保”,确保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全年安排八项重点民生支出212260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资金60493万元;支持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县城排水系统提升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及县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重点项目,投入资金9483万元;实施“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项目,助力县属国有企业投资80000万元;支持污染防治,投入生态环保资金16093万元,促进县域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各项财政管理改革推进有序。深化县属国企改革,推进现代企业治理建设,落实党建引领、绩效目标考核、风险防控等制度,增强企业造血功能;制定改革配套制度,有序推进“六权改革”,率先组建“土地银行”和“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政府采购更加“阳光、高效、透明”;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改革会计分级化管理,不断提升基层资产财务管理水平,对发挥资产作用、掌握资产家底、提高资产效益、减少资产损失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一、县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2021年,全县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93708万元,同比下降1.94%,支出总量348333万元,结转下年45375万元,实现本年度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55364万元,同比增长79.86%,支出4735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434万元,同比下降60.73%,支出30193万元,同比下降67.08%,滚存结余31710万元。

重点审计了财政预算编制、财政资金使用、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将非预算单位纳入预算3个非预算国有企业编入部门预算,涉及资金8111.02万元。

2.非税收入未及时、完整缴入国库。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结余7307.96万元未于10个工作日内上缴国库。经延伸审计,25个预算单位未及时将48.55万元利息收入上缴财政,22个预算单位将利息收入26.53万元直接用于单位经费性支出。

3.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县财政将自治区下达的2020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补助配套资金522.96万元直接拨入部门实有资金账户列支。

(二)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64个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编制不精准。一是个别部门将人员类、运转类及特定类项目预算混编在一起;二是2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存在未及时调整预算科目的问题。

2.“过紧日子”思想落实不到位。一是个别部门超标准发放职工取暖费52.03万元、民族团结奖19.80万元;二是部分乡镇公车运行费、差旅费超预算支出。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2个部门结转结余两年以上专项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二是部分乡镇扩大资金使用范围150.12万元。

4.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部门存在财务账表不符、原始凭证不完整、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将党建工作经费统一核算等问题。

(三)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债务余额、债务化解、债券资金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债券资金结余未形成有效支出。4个部门专项债券资金结余3562.5万元

2.债券资金置换垫付工程款。个别部门将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以前年度垫付工程款14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绩效目标、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且信息公开力度不大。

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绩效目标不明晰、任务不明确,绩效评价结果约束力不强。

3.未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拨款相挂钩,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还有差距。

二、重点民生和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医疗卫生系统财政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卫生系统10个单位津补贴发放、人员绩效工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国家政策执行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绩效工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结转结余专项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发放补助。

3.相关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社保清退款未及时上缴财政、少扣或多扣社保费的问题。

()“一沟一湖一路”生态绿化改造提升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项目设计、招投标及施工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执行中标、废标程序不严格,未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

2.项目设计、变更管理不规范,设计缺陷导致施工多处变更,实施项目和取消项目未履行变更手续。

3.监理未及时进场开展工作,进场后履职不到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零星增加或变更工程量统计不及时。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情况。为进一步推动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对国有企业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资产闲置未产生经济效益银川融晟公司部分住宅、营业房、经营性办公场所未发挥资产效益。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部分土地、房产等国有资产已退回或拍卖,未进行资产核销。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资产流失风险。一是安泊物业公司购置餐厅厨房设备等已移交机关服务中心,但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二是中阿跨境电商公司购置的办公设备等出借电商企业使用,资产存在安全隐患。

4.资产权属不明晰国资公司购入、竞拍取得的98套房屋资产由住建局、习岗镇用于公租房、拆迁户安置,未按规定办理资产交割手续。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本级预算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待处置资产上报、审批不及时。延伸审计的15个部门中有854项账面价值222.07万元的资产已达处置标准未及时审批核销。

2.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部门仍存在资产情况底数不清、核算不准确现象;二是5个部门资产账实不符1326.59万元。

3.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一是部分乡镇实施的农田水利等公益性资产长期未纳入财务核算,未办理产权登记和移交手续。二是个别乡镇实施的住房建设工程项目尚有房屋空置未分配,且均未纳入镇、村资产管理

4.国有资产收益未及时收回。部分乡镇将流转回收土地、鱼池出租或由他人承包,未收取租金或承包费。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2022年8月,上级审计机关和本审计机关查出问题436个,其中:上级审计机关反馈问题78个,已整改60个,整改率76%;本级审计机关查出问题358个,已整改328个,整改率92%。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局将按照《贺兰县审计整改管理办法》持续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审计移送问题线索

2021年7月以来,审计局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办理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及银川市审计局移送问题线索8件;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行动,开展专项审计2个、移交问题线索33件;县本级审计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5件。

六、审计建议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依法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予以纠正;对有关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依法规范预算管理,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预算约束,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水平。科学预算编制,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保障重大决策、重点支出、重大项目,进一步提高统筹用于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的比重,加大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二)强化财政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完善政务采购与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加快建设预算支出标准化建设。坚决履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责任,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绩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三)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落实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可能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潜在风险,促进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增量。加大金融协调力度,逐步解决在建公益性项目的后续融资问题,防范资金断链风险。

()强化绩效考核,全面推进绩效评价制度。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健全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及时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避免出现资金闲置沉淀和损失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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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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