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双随机一公开

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贺兰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484B/2024-0003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9-12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关 键 词 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团结进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加快推进新时代贺兰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挖增收潜力,财政保障基础稳固强化税收征管,全年完成税收98024万元。强化资金争取,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共计257400强化非税征缴,完成非税收入32468万元。

——坚持统筹兼顾,民生福祉有效改善。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保障“三保”支出133086万元。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全年安排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就业创业等资金136200万元。切实兜牢发展底线,安排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52000元,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498500万元。

——防范化解风险,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坚持运行风险防控,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专项检查等。坚持金融风险防控,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金融放贷专项整治等,维护金融领域健康稳定发展。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累计总收入完成58735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97363万元,上解支出29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114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解基金10261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95637万元。实现本年度收支平衡。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从审计情况看,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年度预算编制不完整。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结余资金未编入2023年度预算;个别部门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15.53万元,未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96.50万元。二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非税收入年末结余资金未及时缴入国库。三是财政预算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比例低;动支预备费程序不合规。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预算执行基本符合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不精准。个别乡镇年初县级预算批复1903.55万元,追加204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万元,实际执行2.55万元。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个别部门和乡镇挪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奖补资金、城管执法资金、乡村战略考核奖补资金143.07万元三是预算项目管理不规范。个别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的部分工程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竣工结算、在建工程转固;部分工程非必要聘请监理且监理工作流于形式。四是绩效评价管理不到位。个别部门和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未设置绩效考核目标;实施的工程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自评结果脱离实际。五是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个别部门和乡镇部分资金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务原始凭证缺失、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

(三)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专项债券项目的实际收入远低于预期,无法依靠项目收益还本付息,财政支出压力大。二是个别项目进展缓慢,造成专项债券资金闲置。

二、政府采购执行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实施政府采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信息公开不到位。个别部门实施的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公开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具体执行情况;项目验收后未将履约验收信息进行公告。二是采购程序不合规。个别部门和乡镇政府采购项目未按政府专题会议要求进行公开招标、未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三是审核把关不严格。个别部门对企业申请的服务项目费用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服务费等。

三、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及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审计情况。

医保相关政策落实不严格。医保基金二次审核不严,定点医疗机构多报医保资金;未完成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任务;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政策执行不到位。二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政策落实有短板。责任部门对管辖范围内餐厨垃圾收运底数不清,对外包公司餐厨垃圾收运情况未进行有效监管,餐厨垃圾收运未全覆盖。三是扶贫收益管理政策落实有差距。个别扶贫项目投资未制定具体收益分红方案,收益分红不到位。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1.增发国债积水点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情况。一是未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进行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二是3项变更内容未严格履行变更手续。三是预付款支付及扣回均未达到合同约定比例。

2.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一是招标文件未对有机肥技术规格和标准做具体要求。二是项目区规划设计种植金叶榆7849株,不符合规范种植要求。三是项目概算总投资4200万元,结余国债资金130.78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个别乡镇的项目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道路工程建成后未移交管护单位。二是投资收益未有效保障。个别乡镇的项目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扶贫收益未有效保障。三是补贴发放不精准。个别乡镇多发务工补贴。

2.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情况。一是规划设计不严谨。《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未报县政府批准即组织实施;违规将部分园地、林地、草地选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未按规定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库;未优先考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二是项目建设不规范。2020年全县实施的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按照《贺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变更程序;已完工的部分项目未完成验收、竣工结算和决算。三是管护不到位。未建立系统的建后管护机制,造成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内种植“非粮化”作物。四是绩效评价未开展。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含高效节水)项目未开展耕地质量专项调查和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要求执行。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一是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个别部门和乡镇未将新增资产计入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将机构合并后的固定资产进行划转处置。二是资产收益未及时收回。个别部门和乡镇资产收益未收回三是资产效益发挥不明显。个别乡镇土地闲置未产生效益

(二)国有企业经营及资产审计情况。

1.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一是未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内控制度。二是违规对外担保,逾期未收回借款本息。三是超额发放绩效。

2.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一是收益未及时收回。国企未收回取暖费,未收取关联单位办公楼使用费及取暖费用;未收回对外出租固定资产租金二是闲置资产盘活不够有力。国企办公楼及住房闲置,土地置未发挥效益。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国企房屋及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或变更登记。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绩效。要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安排和非财政拨款、上年结余、专户资金等统筹,从源头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做实做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巩固预算绩效管理成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资金有效支出,减少财政资金闲置浪费,统筹财政资源保障重点支出。

(二)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民生保障。要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重点推进乡村振兴、医疗、就业创业、教育等民生保障政策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要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加强国企管理,促进良性运转。健全国有企业运行监管机制,做好“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加大企业融资、投资、担保、借款等重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压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国企要开源节流,降低成本费用,盘活闲置资产,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提高国企持续性经营发展能力。



                                                                                贺兰县审计局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