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贺兰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9月1日在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贺兰县审计局局长 李海升
贺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贺兰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民生保障坚实有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重点审计了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乡村振兴等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结转收入未编入年初预算。2024年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未编入预算。二是预算编制不精准。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数仅完成41.19%。部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偏离实际,差异率大于50%。三是预算执行率较低。6个部门12项指标资金未考虑跨年度预算平衡需求,执行率23.32%。四是预算资金违规转入实有资金账户。11个部门将项目资金违规转入实有资金账户。五是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核算不精准。个别部门将“业务用车维护费”错误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六是应缴财政款管理不规范。部分部门利息等非税收入、退款及法院涉诉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11个部门记账错误导致应缴财政款反映不实。七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县财政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等3个账户政策已结束且资金清零,长期闲置未销户。教育专户存放土地保证金。个别部门收取培训费直接用于日常支出,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八是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11个部门的项目可执行指标结余结转2年以上。7个部门收到历年社会化管理服务补助资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九是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9个部门绩效目标审核表中“产出指标”与“项目资金”逻辑勾稽关系错误;2个部门绩效评价年度总体目标填写为预算资金指标名称。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部门和乡镇挪用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专家聘用工作经费及伙食补助费;个别部门多支付培训伙食费、鉴定考试费。二是资金滞留未产生效益。2个部门涉及职工医疗互助金、森林资源管护资金等长期滞留未使用。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部门往来款项未使用往来结算票据、公务报销未使用公务卡。个别部门工会经费在基本户核算。个别乡镇将建设支出费用化。
三、政府采购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个别部门因招标审核不严,延误工期致使防汛存在风险。二是个别部门工程设备采购未按约定预留质保金,质保期未满付清全部货款。
四、重大政策审计情况
一是全县粮食供给安全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因耕地在采矿区内等原因撂荒。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树木、建设农贸市场等。财政制定的实施方案与自治区政策相悖,导致58户监测户未享受政策。保险公司及村、社干部虚报套取保费补贴。农业部门未完成青贮饲料收贮任务及小麦“一喷三防”任务。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上图日期距各乡镇备案日期最长相差13个月。二是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个别乡镇建设的肉羊养殖和生态土鸡养殖项目存在圈舍、资金闲置问题。个别乡镇超范围支付厕改费用。个别乡镇辣椒深加工项目已验收合格10个月,厂房存在漏雨问题。
五、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审计情况。建设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支付进度与实际投入不匹配。城镇燃气管道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滞留8个月未使用。二是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建设部门将未经组织踏勘及政府专题会、常务会审议的变更内容计入工程结算。排水工程于2024年6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及工程验收,截至2024年底未进行结果公示。排水工程按要求制定了绩效目标表,完工验收后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三是其他工程项目审计情况。部分部门实施的暖泉湖湿地保护、维修改造工程等24个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未开展竣工验收、结算及决算。2023年谋划的水源替换项目,截至2025年未启动,致使76眼地下取水井逾期未关停。
六、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是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民企以国企名义虚报套取出租车巡游补贴。个别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向2家非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超范围发放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奖金。个别部门闲置自治区战略性产业专项补贴资金未发挥效益。个别部门未按时发放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个别乡镇未按照要求实施污水处理站提升及连通工程等。委托第三方的运营费用按照设计处理规模计算,实际处理量不足设计规模的10%。对污水收集池未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存在清淤不及时等问题。污水收集处理项目验收后未及时完成结算审核。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多支付监理费。
七、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是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一是国企子公司违规将基本户、一般户及收取的业务保证金全部交由民企管理使用。将司机承担的车辆保险费用计入公司成本并申报纳税。国企未经集体研究审议、未签订借款合同,向子公司借款。二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个别部门将资产交由其他单位使用,未做调拨手续;个别乡镇的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卡片账不一致。3个部门采购的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管理;部分部门及乡镇建成的工程项目以结算价转固入账。个别部门实施的乡村振兴基地等项目已竣工验收未及时转固。个别部门购置的VR体验室等固定资产闲置。三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未按要求完成7宗闲置房产用地处置任务。闲置土地认定书未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罚没资产处于管理缺失状态。违法占用草地从事养殖行为的行政处罚后续执行不彻底。
贺兰县审计局
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