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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审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贺兰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各项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强化监督落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贺兰县审计局积极向社会公开审计信息、部门动态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等,主动解读审计政策法规,全年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58条。1.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6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1条、公示公告4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部门文件1条、工作总结1条、部门预算1条、部门决算1条、审计信息6条。2.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44条。3.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6条。4.通过信息查阅点、公示栏公开政府信息4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贺兰县审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一是明确信息审核责任。2022年,县审计局严格按照《贺兰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审核签发、各股室分管领导校对具体内容、办公室负责统一格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时、高效、透明、保密。二是规范执行公开制度。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严格执行《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以及《关于印发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等系列制度,坚持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好在县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上发布政府信息的审查和校对工作,严格审批程序,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从源头上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同时,规范信息查阅点日常管理,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保证群众查阅信息渠道畅通。三是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界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从严审核,审慎发布。依法依规科学选择公开方式和范围,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四)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微博的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突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地位。需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权威信息,确保在政府门户网站首发。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保护好有关人员个人信息安全,对公民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银行账号或卡号、出生日期、财产状况、私家车牌号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理。三是定期开展全县政府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清理报表。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我局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制定《贺兰县审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政务公开整体工作,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定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二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审计信息公开来源受限,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信息公开的方式还不够多样;二是信息更新难以满足政府网站日常信息更新数量要求。

(二)改进情况。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审计信息、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部门动态等,将政务公开平台打造成社会各界了解审计、支持审计、了解政府、支持政府的平台;二是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贺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等,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以公开促透明、促公正、促规范、促落实,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二)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贺兰县审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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