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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水资源费改税进展顺利 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8-02-0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精神,宁夏做为9个试点省市之一开征水资源税。从2017年12月开始,贺兰县已开征水资源税,一个月征收水资源税154万元,我县水资源费改税效果明显。税费改革用事实证明了只有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才能促进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

  水资源费改税,不仅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抑制了地下水超采,倒逼高耗水企业节水,还有利于理顺水资源税费关系,健全地方税收体系,而且能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氛围和环境,提高征管效率,减少征纳矛盾水资源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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