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贺兰县已完成2023年第一季度水资源税核定

发布时间:2023-04-2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2023年第一季度,我县核定24家企业水资源税申报已全部完成,总取水量682.90万立方米。

自水资源费改税以来,贺兰县水务局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对辖区内自备井企业和公共供水企业每季度的取水量督导进行网上自主申报,严格复核审定,做好水量核定和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

水资源税的征缴,有利于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加快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用水结构调整和水资源的节约管理,加快构建节水型社会进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