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取用水户: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县计划用水及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促进取用水户合理用水科学用水,推进县域节水达标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关于报送2024年度非居民用水计划申请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参照上一年度各取用水户的实际用水量、定额量、取水许可量(确权量)及2024年度取水计划申报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用水计划,现下达给你们。请你们加强管理,采取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切实做好节约用水的工作,在计划量以内取用水,超计划取用水将按照贺兰县现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执行。因建设、生产、经营等需要调整用水计划的,应在用水之前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建议,并提交调整用水计划的原因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贺兰县年取用水量1万方及以上服务业2024年非居民计划用水分配表(含自建供水设施用水户)
2.贺兰县年取用水量1万方及以上工业企业2024年非居民计划用水分配表(含自建供水设施用水户)
贺兰县水务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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