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暖泉农场、金山自保局、各取用水单位: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提升计划用水管理规范化水平,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参照上一年度各取用水户的实际用水量、定额量、取水许可量(确权量),制定了2024年度用水计划,现将2024年度农业自备井取用水计划用水量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定范围
金贵镇、习岗镇、立岗镇、洪广镇、常信乡、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暖泉农场、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85家用水户开展2024年用水计划量的核定及下达工作。
二、核定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取水许可证等。
三、有关要求
1.各乡镇(场)、暖泉农场,金山自保局严格监督各取用水户用水情况及计量设施维护情况,保障规范用水。
2.各取用水户应按照计量设施数据,建立用水台账,将取用水量控制在计划批复量内。对于超计划取用水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实行农业用水超规定限额征缴水资源税累进加价制度。
3.各取用水户应加强用水计量配备和维护,满足用水按分户、分区及主要用水设备分项计量的要求。
4.做好计量设施的维护管护工作,严禁损坏或者擅自移动计量设施,违规者依据《地下水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规定,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否则将依法查处。
6.取用水信息发生变更的用水户,及时变更取水许可证。
联系人:李婷 联系电话:18295672667
附件:贺兰县农业自备井取用水计划表
贺兰县水务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