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暖泉农场、原种场、金山自保局、各取用水单位: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提升计划用水管理规范化水平,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参照上一年度各取用水户的实际用水量、定额量、取水许可量(确权量),制定了2025年度用水计划,现将2025年度农业自备井取用水计划用水量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定范围
金贵镇、习岗镇、立岗镇、洪广镇、常信乡、京星农牧场、南梁台子管委会、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种场、暖泉农场289家用水户开展2025年用水计划量的核定及下达工作。
二、核定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取水许可证等。
三、核定水量
贺兰县农业自备井用水户289户,分配年取用水量4122.6383万立方米,其中:习岗镇20户,分配水量246.7555万立方米;立岗镇30户,分配水量545.2604万立方米;金贵镇28户,分配水量521.0301万立方米;常信乡47户,分配水量519.5269万立方米;洪广镇111户,分配水量1528.2735万立方米;南梁台子管委会3户,分配水量28.159万立方米;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2户,分配水量361.4811万立方米;暖泉农场27户,分配水量369.0618万立方米;原种场1户,分配水量3.09万立方米。
四、有关要求
1.各乡镇(场)、原种场、暖泉农场,金山自保局严格监督各取用水户用水情况及计量设施维护情况,保障规范用水。
2.各取用水户应按照计量设施数据,建立用水台账,将取用水量控制在计划批复量内。
3.各取用水户应加强用水计量配备和维护,满足用水按分户、分区及主要用水设备分项计量的要求。
4.做好计量设施的维护管护工作,严禁损坏或者擅自移动计量设施,违规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规定,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否则将依法查处。
6.请各乡镇场做好监督,取用水户取用水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到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变更取水许可信息,保证取水许可证真实有效。
附件:贺兰县农业自备井取用水计划表
贺兰县水务局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