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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2017年财务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30/2018-10226 文 号 贺水发〔2018〕14号 发布日期 2018-01-19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水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水务局 财务工作总结
自治区水利厅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财务工作总结的通知》,现将贺兰县水务局2017年财务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财务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局党委工作部署,在全体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一年来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预算及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我局预算收入5734.7万元,其中专项资金4944万元,实际收入9485.04万元,其中专项资金收入7745.82万元,上年结余专项资金9374.83万元,实际支出6282.56万元,其中专项资金支出5402.11万元,累计结余专项资金12577.31万元;2017年我局预算收入2498.37万元,其中专项资金2000万元,实际收入9125.63万元,其中专项资金收入8331.51万元,上年结余专项资金12577.31万元,实际支出9030.69万元,其中专项资金支出8236.58万元,累计结余专项资金12672.25万元。我局围绕中心工作,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合理调度资金,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稳妥地执行部门预算。 

  (二)已完成的主要财务工作 

  1、认真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2、顺利完成2017年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3、配合县财政对结余结转项目资金以及往来资金进行核查; 

  4、配合县审计局对我局2016-2017年度水资源费收支审计; 

  5、配合县财政对固定资产明细进行核查; 

  6、配合相关站所做好完工工程项目转入固定资产以及资产调拨相关工作; 

  7、宁夏政府债券融资平台债务录入工作; 

  8、按时上报水利项目资金收支及结余结转等各类报表; 

  9、做好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债务化解及资金绩效评价; 

  10、配合做好农田水利建设验收工作。 

  (三)积极筹措和合理调度资金 

  以为水利中心工作服务,坚持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安排调度资金,保证了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改革和发展资金的需要,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资金供应不足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 

  修订完善了部分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和加强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五)加强财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二是利用县财政、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交流平台,广泛开展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提高财务人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三是强调和重视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依法理财、廉洁奉公。 

  二、财务工作面临的形势、难点和制约因素 

  当前水利事业面临着改革发展时期,同时对水利财务工作也是全新的挑战。随着国家对水利投入的加大,水利建设资金来源多样化、制度规范化、效益目标化的特点将更加突出。面对新形势下大规模的水利建设任务,以及水利建设点多、面广、与广大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特点,如何做好水利财务工作,就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紧迫的任务和课题。下面就财务管理工作谈几点体会和认识。 

  (一) 目前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工程由于种种原因未及时验收、未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导致剩余工程款未能及时支付,长期挂在账面上,致使专项资金沉淀数额较大,且时间跨度大。 

   2、部分项目工程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导致不能及时办理转入固定资产手续,且已形成的固定资产不能及时移交给运行管理单位,造成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双方会计信息资料失真,资产账实不符。 

  3、部分工程项目申报时不严谨,考虑不周,造成项目资金已到位,项目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实施,资金滞留。 

  4、防汛物资每年都需要购置,库存数量较多,在财务处理中只有物资出库时才能做资金支出,致使防汛资金结余结转数额虚增,不能及时下账。 

  5、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够,日常忙于应付事务性的工作较多,而深入的探讨、思考、研究财务管理的办法和工作制度较少,导致在工作上广度有余,而深度不足。 

  6、缺乏沟通,对相关信息掌握不到位,财务工作是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反映、监督,对财务以外的相关信息、知识也应及时了解,才能全面掌握、分析财务活动。 

  (二)下一步应采取的几项措施 

  1、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使资金使用管理在各个环节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强化依法理财。 

  2、切实加强对资金核算管理,拨付资金时要手续齐全,不允许超量拨付资金,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执行,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和实行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3、对未及时进行验收和未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的工程,督促其准备相关资料尽快办理,及时支付,尽快编制财务竣工决算,做好转固及移交手续。确实不能及时支付的项目结余资金,上报县财政将结余结转二年以上资金收回统筹使用。 

  4、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改变知识结构,针对财务制度改革,结合工作中易发的问题,加大力度开展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5、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决策、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等实行全过程监管,开展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把违规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日常工作中,自始至终注意处理好主动监督和被动执行、原则性和灵活性、财务工作与业务工作、核算与监督之间的关系。 

  三、2018年财务工作思路 

  增强法规意识。督促相关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宏观意识,法纪观念,自觉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格地遵守相关财经法规。 

  规范会计核算。切实按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合理合法地进行会计核算,对“实物性资产”应尽快建立卡片账,要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防止呆死,以确保单位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物资金管理行为。一要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对在工程项目中购置的已经交付使用的资产物资要尽快办理交接手续,建立严格的财产物资领用登记制度;二要规范费用管理核算行为,要按照真实、配比的原则切实完善费用报销手续,要按照五不分管的原则批报费用;三要规范经济资料管理行为,要妥善保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建立票据领销制度,从严控制使用外购收据;四要进一步强化建管中心职责,加强对各类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完善工程竣工手续。 

    贺兰县水务局    

                                   2018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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