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
2022年8月25日,贺兰县水务局水政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贺兰县常信乡部分群众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私自凿井(浅水井)取用地下水。水政执法人员立即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场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并按照水利厅封填井技术要求依法依规进行现场填封。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县水资源管理水平,规范取用水秩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取用水监管能力,形成水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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