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案件简要情况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期 | 处罚机构 |
(贺)水罚决字[2025]3号 | 宁夏福之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贺兰分公司涉嫌超许可取水资源案 | 罚款 | 宁夏福之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贺兰分公司涉嫌超许可取用水资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贺兰县水务局对宁夏福之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贺兰分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 91640122MABWH6X050 | 罚款贰万元整(¥20,000元)。 | 2025年12月9日 | 贺兰县水务局 |
贺兰县水务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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