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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设立河长的湖泊 水库更名为湖长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30/2018-24072 文 号 贺河长办发〔2018〕32号 发布日期 2018-04-10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水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河长制工作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河长 更名 湖长
县直机关、县委各部门、各乡镇场:

  根据《自治区河长办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河长办发〔2018〕3 号)文件精神,确保全县湖泊、水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实现水域管护无死角,现将县境内9处湖泊湿地、1处水库的河长更名为湖长。

  附件:湖泊湿地、水库基本情况统计表

  贺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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