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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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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贺兰县水务局认真落实区、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把“应公开尽公开”作为铁律,持续加大水利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第一时间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好参与,真正把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贺兰县水务局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85条。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74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部门文件14条,预决算公开2条,业务工作4条,“双随机、一公开”19条,行政执法决定1条,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1条,部门动态6条,公示公告25条;2.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政府信息611,其中:通过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52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政府信息5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办理流程,强化服务理念,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水平。本年度我局共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期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局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部署落实,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实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标体系,及时撰写、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把“管好、用好”政务微信作为首要任务,所有稿件一律先审后播、先备案后推送。网站、微信、微博三端同频共振,对撰写、修改、报送、审核、发布各环节再梳理、再提速,让涉水政策、工作动态第一时间“晒”出来,确保能公开的全部公开、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全面自查工作,严谨审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是否严谨合规,已发布信息的分类是否精准恰当、发布时效是否及时迅速,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精准整改,以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水平,保障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二是精准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经办人员,将责任精准细化至每个岗位,将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到个人,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同时,进一步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诉求表达渠道,对于群众的反馈做到迅速响应、及时回复,切实增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与信任,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与公信力。202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意识需要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建立常态化报送工作动态机制,展示水务风采。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及时、准确、便利的信息发布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间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连续性,以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一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与发布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决守住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和保密关。对重要信息实行分级审核、多层把关,确保发布内容表述规范、准确无误,切实维护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后的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信息,防止信息混乱和潜在风险,并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安全检查与清理工作。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个人职责,完善监管体系,保障政务新媒体每周及时更新且发布内容真实准确。三是结合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等,联合多部门力量,以“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线上线下节水宣传活动。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攻势,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着力营造人人关心节水、人人参与节水、人人践行节水的良好氛围,为贺兰县绿色发展注入动力。四是及时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相关信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乡村振兴、绿色宜居和科技创新等工作,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五是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为积极响应并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及贺兰县关于“政府开放日”和“为民办实事”开放日的部署,我局将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的步骤,认真策划和执行各项开放日活动。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贺兰县水务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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