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6号,以下简称《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数据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8〕3号)精神,靠实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责任,在全县统计系统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要建立严格的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依法统计,严格执行统计法有关规定
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统计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切实履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如实搜集、审核、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统一起点、指标口径、调查范围、调查频率和计算方法开展统计调查;严格按照规定的统计工作流程和要求,从严审核、核查每个调查对象上报数据;严守国家统计局规定的一套表“四条红线”,决不允许各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代填代报,确保国家统计调查各项制度在我县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辽宁代表团就经济数据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按照《统计法》赋予县级统计部门、统计人员的职权和义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数据质量审核把关控制责任,数据质量核查检查责任,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1.农业岗位(专业)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表制度,全面、准确、及时的完成国家和地方农村统计调查任务。加强指导农村基层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审核验收和分析研究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加强农村统计报表和数据质量管理,承担有关农村经济的普查和专题调查任务。指导农村统计调查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制度化等基础工作。
2.工业岗位(专业)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成本费用、工业园区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审核验收和分析研究工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统计资料,反映工业企业产、供、销等经营活动情况,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正确反映工业生产经营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工业生产发展规模、速度和经济效益评估。利用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工业景气状况进行检测。组织工业企业升规入库申报、审核工作。
3.商贸岗位(专业)工作职责:负责调查、整理、收集、整理、审核验收商贸企业统计调查工作,搜集整理商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统计资料。开展对贸易有关统计数字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组织商贸企业升规入库申报、审核工作。
4.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岗位(专业)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审核验收、分析研究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等工作,开展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等统计调查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及资质内房地产、建筑业入库申报、审核工作。
5.劳资、人口岗位(专业)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人口变动统计调查和从业人口劳动报酬统计,搜集、整理人口、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的统计数据,承担人口调查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统计调查工作,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收集、整理科技发展与进步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统计数据。负责收集整理核实各行业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调查资料,建立健全技术、人才和劳务市场统计制度。
6.能源岗位(专业)工作职责:负责调查、收集、整理、审核验收和分析研究工业企业能源消耗等方面统计资料,反映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正确反映县委县政府对工业企业节能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的能源统计工作,加强部门能源统计的专业协调与配合,共同完成国家、地方、部门的能源统计调查任务。
7.服务业岗位(专业)工作职责:负责调查、整理、审核验收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统计资料,负责车辆能源调查工作。开展对服务业有关统计数字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8.核算岗位(专业)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设,承担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核算等工作。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分析。组织开展对本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及经济社会进行统计监测和评估。
9.法规岗位(专业)工作职责:健全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组织开展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处理全县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组织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宁夏统计管理条例》和其它统计法规。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和执法证考取、申领办理。建立统计法律法规检查工作制度,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徇私情。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必须坚持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清楚,处理适当,手续完备。
三、夯实责任,严肃问责统计违法行为
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担当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形成从上到下的责任体系,夯实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主动查找和补齐工作中的“短板”,督促企业、项目单位等统计调查对象按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基础材料,依法建立健全统计指标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进一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务必做到源头数据统准靠实,数出有据。
对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授意统计调查对象或其他人员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对明知统计数据不实而不进行调查核实的,对知道数据不实而不纠正整改的,未落实违规干部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对发现未按统计调查制度开展调查而未及时纠正的;对未依法及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各相关人员的责任。
贺兰县统计局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