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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统计局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文 号 贺统发〔2020〕64号 发布日期 2020-12-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统计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进程。根据区、县相关文件精神,贺兰县统计局决定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以《宪法》和《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为保证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

二、活动时间

121日至31日。期间,“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15部统计规范性文件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对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全面理解和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切实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掀起新一轮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活动的高潮。

2.开展“依法统计依法普查”征文活动。组织全统计系统人员以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意见》《办法》《规定》,全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普查”为主题,围绕第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抒发对统计工作及统计法治建设的感想和感受。

3.结合统计年定报布置暨人口业务培训会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住工作布置和业务培训的集中时段,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播放统计法治宣传片,运用以案释法等方式,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者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4.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党校沟通对接,力争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2021贺兰县党校干部教育课程,通过向党委政府领导学习班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等方式,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的贯彻落实。

5.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广场宣传活动。12月48日,开展《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宪法尊严,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县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6.各乡镇街道(园区)组织开展好“三个一”宣传活动。一是要开展一次面向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期间,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发放宣传单、电子显示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和张贴宣传图片等方式,大力宣传宪法,大力推进统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二是为充分吸取各地统计机构在统计普法宣传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助力“八五”普法规划起草更科学更高效,要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我为统计普法建言献策”征集活动。可以以单位或者个人名义,针对“八五”普法规划起草、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或者制作普法宣传作品等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三是要结合统计年定报布置暨培训开展一次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园区)统计站、局各专业要高度重视,将做好本次法治宣传月活动作为统计系统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全国第人口普查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抓紧抓实抓好。要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好保障,形成合力。

2.加强沟通,扩大影响。主动与宣传、法制、司法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将统计普法宣传纳入到全县普法宣传活动中,进一步扩大统计普法宣传效果。

3.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各乡镇(园区)统计站、局各专业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保证各项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喜闻乐见,力戒形式主义。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于12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材料和相关宣传图片资料报统计局。

附件:统计法治宣传月宣传口号

贺兰县统计局      

2020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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